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近期,昌平重点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自5月1日至7月29日,已查处个人违法行为231起。
“您好,您的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不明确,请您重新进行分类再投放……”7月29日,回龙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来到蓝天嘉园社区,重点检查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虽然大部分居民已经通过媒体、宣传海报等途径掌握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要求,但在实际投放过程中,仍有个别居民存在侥幸心理,将生活垃圾混投混放。
据了解,回龙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个人,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在处罚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筒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昌平区城管部门将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实现对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各行业主体的全覆盖检查,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同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及习惯养成。
图文/向凌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