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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不得向养殖水域倾倒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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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讯 记者徐振天报道:21日,为加强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草拟了《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办法》草案围绕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详细规定了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职责。

《办法》草案明确了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镇街、其他职能部门对餐厨垃圾的管理职责。其中,镇街的管理职责尤其具体,作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一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本辖区餐厨垃圾产生者履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与指导餐厨垃圾产生者与依法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组织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违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者及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对收集点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本辖区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制度。

《办法》草案提到,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养殖水域倾倒餐厨垃圾。

此外,《办法》草案还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采集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相关信息,生成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管理电子台账和电子联单,实现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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