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空记录
分享到
神雾环保: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12月6日,神雾环保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12月6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提供担保

三、相关增持主体未履行增持计划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3、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吴道洪,时任董事高章俊,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刘骏,时任财务总监刘银玲、董新,时任副总经理谢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4、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XUEJIEQIAN,董事兼副总经理丁力,董事、总经理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孙健,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湘楠,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卢邦杰,时任独立董事李德峰、汪月祥、王天义,监事杨晓红、丁超,财务总监李允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来源:神雾环保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环卫在线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22 360hw.cn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详见《知识产权声明》。
沪ICP备19018799号-5、沪公网安备 1101050203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