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卫人请当心!近日,海口市民政局发布公告称,“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未经登记,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中国环卫在线网在此提醒广大环卫人: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等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海口市民政局6月24日发布公告,经查,“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海口市环境卫生协会”予以取缔。

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对经调查认定的非法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组织为非法,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