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昨日发布《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及公参说明文本公示》,公开了《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及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结论:项目选址建设可行
环评报告显示,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吉首市河溪镇河溪村东北侧,项目可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36.5 万吨,将建设两台500t/d 的机械炉排炉,焚烧余热通过2 台余热锅炉和1 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总投资50240 万元,总占地102.5 亩,设计年作业时间为8000 小时。
环评主要结论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噪声可以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多数公众持肯定态度,仍须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
根据昨日公布的《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通过在项目周边村镇张贴环评公示公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环评公示、在当地报纸媒体发布环评信息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及发放调查表、入户访问等多种形式组织了公众参与。
公参结果显示,大多数团体和居民对项目持肯定态度,针对部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对环境污染问题存在的疑虑,环评单位已做出解释,“在该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能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环保法规,加强‘三废’治理和回收利用,实施‘三同时’环保污染防治措施”。
下一步,环评单位和当地政府会做好相应的宣传、安抚工作,进一步加强同周边居民的协调沟通、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争取他们对本项目的支持,同时切实做好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附件: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及公参说明文本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