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诸多部门,包含多个环节、多个层面。社会关注度高,公共话题性强,必须结合国情社情民情,认真总结扬弃国内外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做好顶层设计和路径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求真务实,循序渐进。
引导居民养成源头分类投放习惯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有助于提升垃圾处理系统效能与二次污染控制水平,但其意义远不止于此。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也需要人人尽责。这需要切实引导居民履行环境责任、践行环保理念,养成源头分类投放的生活习惯。
从国际国内经验来看,脱离居民的源头分类投放责任来推动垃圾分类,只能是“假装在分类”,无助于产生前减量和源头减量,更不可能持续。只有真正将居民的源头分类投放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各地在推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应将其定位于“个人文明的培养基、社会文明的试金石、生态文明的助推器”,切实引导居民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引领绿色生活带动绿色发展,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掩耳盗铃”。
面向高质量发展,注重分类的“质精”而非“量大”
我国当前大力推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大大提升了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的准入门槛。常态化的严格环保督查与“洋垃圾”入境禁令又大大压缩了“散、乱、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高质量发展”也意味着过去量大质次、薄利多销的低端再生产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可以预期,短时间之内我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准确性不可能很高,现阶段追求“量大”,其后果往往是一堆垃圾勉强分成组分略有差异的几堆垃圾,以其为原料只能生产低端再生产品,而且要付出较高的经济成本或环境代价。低端再生产品市场空间越来越小,反过来又对垃圾源头分类造成冲击。
因此,现阶段推行垃圾分类,应更加注重分出物的“质精”而非“量大”。有了“质精”的分类产物,才可能有高质量的再生产品,才能有效切断“散、乱、污”企业的原料供给,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