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3月26日讯)2018年3月下旬,塔额盆地四县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该项目位于额敏县玛热勒苏乡牧业村,省道S221线东侧1.8km、奎塔高速(G3015)北侧3.2km处的空地上。厂址中心坐标为N46°26′46.23"、E83°36′24.91"。
该项目总投资39044.32万元,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设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天,年运行8000小时,将处理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转运垃圾,采用密闭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运至厂内的垃圾贮坑内。
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阶段进行,项目建设单位为塔城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项目评价单位为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公司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塔额盆地四县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