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要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方案要求,至2018年年底,市区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装修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方案明确七个主要任务,四个基本要求,成立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具体职责,并就2018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 工作小组由副市长江海任组长,市市容市政局局长赵金龙、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业洲任副组长,赵金龙兼任办公室主任,汤以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