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驻欧盟使团团长张明大使就中国做出限制“洋垃圾”进口的决定在欧洲主流媒体《欧盟动态》发表署名文章,原文如下:
对“垃圾输出”说不
张明
最近有国家在世贸组织货物贸易理事会上对中国决定停止接收“洋垃圾”表示关切,甚至要求中方收回成命。作为中国大使,在对上述“关切”感到惊讶之余,我愿与读者讨论为什么中国做出限制“洋垃圾”进口的决定?为什么中国不可能改变实施有关禁令?
首先,1989年国际社会制定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中国是缔约方。该公约明确规定并充分确认,各国有权禁止外国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口固体废物,二十年前是450万吨,目前增加到4500万吨。大量禁止类废物、洋垃圾夹杂其中被进口,对中国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损害,对中国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构成威胁。2015年,一部名为《塑料王国》纪录片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的重大举措,深得民心,也完全是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次,中国政府在出台禁令之前,与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第一批固体废物进口目录的调整,就提前了半年时间把信息及时通报了相关国际组织。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及时协调各方推动解决,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第三,巴塞尔公约规定,各国有义务就近减量和处理各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大家要根据巴塞尔公约的精神,立足于自己减量,自己处理,自己消化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了这个共识和前提,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开展相关合作,才能有利于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普及推动,才有利于构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第四,表达上述“关切”的均为发达国家,而拥有资金、技术、能力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倾倒垃圾是一个长期存在,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其说这是一个涉及自由贸易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关系人类共同命运的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文明信奉的道德准则,《圣经》要求“爱邻居如同自己”,伊斯兰教有谚语:“爱人如爱己,才是真信士”。我想世界文明中无论何种道德价值体系,都不会赞同把他人家园当作自家垃圾桶的行为。况且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个地球村,将脏水引入邻居,终将殃及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