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新版,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同时废止。
1.调整了原规范对于环境卫生设施的分类,将环境卫生设施分为环境卫生收集设施、环境卫生转运设施、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2.删除了术语;
3.增加了生活垃圾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的内容;取消了原规范中环境卫生车辆通道、粪便污水前段处理设施、车辆清洗站等内容。
4.增加或调整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堆肥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等的选址原则、用地标准、防护要求等;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