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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医疗废物、污水等处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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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确保 2 月 6 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市生态环境局 2 月 7 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重点工作落实 ,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疫情期间我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一要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对疫情期间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隔离点和留观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加强监督管理。按照 " 网上办 "" 马上办 " 和 " 不见面办 " 的要求,推进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在疫情形势严峻情况下推行 " 网上办事 "" 特事特办 ",加大我市医疗废物转移和处置的信息化程度;二要强化污水处置监管,把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落实兰州市枯水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枯水期干支流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同时,加大对各类涉水污染源的管控力度和应急监测力度,尤其是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加强与卫健、水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消毒工作;三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密监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督促各区县、各部门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查了解各重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脱硫、脱硝药剂是否存在购买或运输中的困难,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指标达到严控要求;四要强化生态环境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加强城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

《通知》还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及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来源:兰州日报·ZAKER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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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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