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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强制分类”时代来临,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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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口号,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早已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其中最直观、最简单、最明了的就是生活垃圾分类。

    2016年底,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行垃圾分类。20173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广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紧接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来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全链条推进。垃圾处理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按照“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好垃圾分类制度及分类的要求。

    《方案》清楚标示,垃圾将分为三大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深圳作为第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城市之一。201763日深圳市区城管部门联合举办全民分类时代邀您共同见证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在深圳市中心书城广场主会场、深圳各区的10个分会场,2017位市民共同见证了,《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发布,成为全民分类时代的历史见证人。

    下半年,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进入“强制分类”时代。深圳将采用专业化分类和社会化分类相结合的“双轨”战略,运用“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全面构建“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段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深圳模式”。

    目前,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生活垃圾“大分流”体系已初步建成,通过专业化的分流处理手段为末端焚烧与填埋“减负”。接下来,全市城管部门将从“全市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分类设施全覆盖、制作清晰的垃圾分类指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强化强制力”这三方面推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并率先建立强制分类制度。

    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一位深圳市民应尽的义务。

    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填埋和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减少了不利于填埋或焚烧处置的物质,提高垃圾堆肥的效果,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减少可回收物质的污染,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

    关于垃圾强制分类建议如下:首先需要解决和完善与垃圾强制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问题。加快垃圾强制分类的后期设施建设,确保前期强制分类好的垃圾最终的归属去处,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中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针对一些不按照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及个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全员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学习垃圾分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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