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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结论与投资建议
现有固废领域是上市公司在原有主业基础上,均不断围绕产业链进行布局,业务呈 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固废行业竞争更加有序化、开放化,技术、资金、项目拓 展等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将在新一轮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看好综合实力强的区 域固废龙头。重点推荐伟明环保、瀚蓝环境、上海环境、维尔利。

固废现状:固废总量大,利用处置缺口大
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过程产生的没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行业的生产生活中 产生的没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 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 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高不下,与工业增加值始终保持正相关关系。“十二 五”以来年产生量超过 30 亿吨,人均产生量和总量分别达到日本的 3 倍和 30 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环境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工业 固体废物的产生强度呈现减弱趋势,由 2004 年的 1.85 吨/ 万元降低到 2014 年的 1.4 吨/ 万元。2011 年至 2017 年期间固废产生总量趋于稳定。
据《2019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统计,2018 年,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 41.7%,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 18.9% 和 39.3%,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 史堆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从各省情况来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内蒙古、辽宁、山 东。从各市来看,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鄂尔多斯市(7516.6 万吨)、鞍山市 (5820.2 万吨)、攀枝花市(5613.7 万吨),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总量为 4.6 亿吨,占城市产生总量的 29.7%。
危险废物:工业生产和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由国家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认 定为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废弃物。危废根据来源不 同,可以分为工业危废、医疗危废和其他危废。
2017 年全国危废产生量为 6936.89 万吨,综合利用量 4043.42 万吨,综合利用 58.29%;处置量 2551.56 万吨,处置率 36.78%。2011 年至 2017 年危废产生 量的平均增长率约为 12.45%。
2018 年,全国 200 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 4643.0 万吨,综合利 用量 2367.3 万吨,处置量 2482.5 万吨,贮存量 562.4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 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 43.7%,处置、贮存分别占比 45.9%和 10.4%,有 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 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从各省情况来看,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江苏、内蒙古、山东。从 各市情况来看,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烟台市(260.1 万吨)、苏州市(156.4 万 吨)、攀枝花市(152.1 万吨),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总量为 1437.2 万吨,占城市产生总量的 30.9%。
2018 年,200 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 81.7 万吨,处置量 81.6 万吨,大 部分城市的医疗废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从各省来看,医疗废物产生量排 在前三位的是广东、浙江、江苏。从各市来看,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上海市 (5.5 万吨)、北京市(4.0 万吨)、杭州市(3.0 万吨),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工 业危险废物总量为 26.8 万吨,占全部城市产生总量的 32.9%。
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居民生活产生的固废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 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 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 学校、厂矿等单位的垃圾(工业废渣及特种垃圾等危险固体废物除外)。
201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人均 1.02kg/日,相比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说来 说人均产量小。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与城镇人口的增加,城市生活垃 圾总量不断提升,位于世界前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至 2018 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达到了 83137 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59.58%。以城市人均垃圾生产量 1.02kg/日来计算,2018 年我国城镇垃圾生产总量为 3.10 亿吨,2018 年清运量 为 2.28 亿吨,对应缺口巨大。

我国 2004 年垃圾清运总量为 1.55 亿吨,2018 年为 2.28 亿吨,年化符合增速 2.79%。其中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由 2004年的0.8亿吨增至 2018年的2.2亿吨。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 2004 年的 52.1%增至 2018 年的 99.0%,使得城市垃圾无 害化处理缺口减小,缓解了“垃圾围城”的压力。但是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率相比 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较低,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城镇人均垃圾产生量将继续 增长,这对未来的垃圾清运能力和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8 年,从各省(区、市)来看,城市生活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广东、江苏、 浙江。从城市来看,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上海市(984.3 万吨)、北京市(929.4 万吨)、广州市(745.3 万吨),前 10 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 6256.0 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 29.6%。
政策频出规范行业发展,催化固废产业链升级
从我国固废行业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行业的总体方向围绕固废管理的 “三化”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市场化进程快速推进。政策内 容涵盖固废各个子行业,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危废处置、环卫、土壤修复、再生 资源处置,涉及市场准入规范、收费制度改革、特许经营、环境保护和“无废城 市”建设等方方面面。
政策密集出台,固废法迎来第五次修订
随着国家对环保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固废行业作为环保领 域核心行业之一,加之固废每年产量巨大、处理设施能力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 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固废治理的扶持力 度,规范行业发展。在固废审批审核方面,2015 年 3 月环保部发布《关于进一 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 面清单,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在固废界定和处置方 面,各部委相继出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垃圾强 制分类制度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工 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多个政 策法规,致力于完善固废行业立法,同时加强执法,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作为我国污染防治领域的重要立法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简称固废法)自 1995 年制定以来,先后经历了 2004 年、2013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4 次修订,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2019 年 6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12 月 23 日,十三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再次审议。固废法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界 定和处置,对固废各子行业做出强制性规范,是固废行业遵循的核心法案之一。 继 2019 年 6 月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通知》后,上海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 例,北京也将于 5 月正式实施,全国首批 46 个城市在年内基本都发布了相关政策。修订草案对备受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做出细化,进一步健全了生 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分类原则、赋予地方相应的管理权限等,为地方推行垃 圾分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立法保障。
制度改革推进,催化固废产业链升级
近年来,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改革和完善,固体废物具有危害性与资源 性双重属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固体废物一方面具有危害性,工业固体废物 处理不当造成的重金属污染、废塑料污染和电子废物污染;另一方面固体废物 具有显著的资源性特征,废金属的再生利用能够减少矿产资源的开采,且能够 节约生产能耗。因此,上述双重特性使固废行业具有“变废为宝”的特点,将逐 步迎来黄金发展期。固废产业链通常包括上游的装备制造,中游的收集和分类, 以及下游的处置回收三个阶段。处在产业链下游的垃圾焚烧、再生资源回收行 业由于国家的补贴政策和大力推动,最先在我国得到发展。而处在中游的垃圾 收集与分类(环卫)行业长期来由各省市环卫、园林绿化和市政管理部门等事 业单位负责管理和实施,行业具有典型的政府垄断性质,仅从 2015 年左右开始 市场化。由此造成我国固废产业链上、中、下游都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公司,产 业链整合度不高,仍处在产业链分散经营的阶段。近年起,我国对垃圾分类重 视程度不断提高,2017 年 12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 46 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 案或计划行动。2019 年 1 月 31 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 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将于 7 月 1 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条例引起了行业和 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条例。垃圾分类严格化后,预计 也将带来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格局的变化,资源化回收类技术处理路线占比将开 始提升。除了垃圾分类的升级外,无废城市作为新的概念,于 2018 年底提出, 是城市固废处理减量化、资源化理念升级的更高要求。2018 年 12 月,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 10 个左右有 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 标。
垃圾焚烧发电:群雄并起,大有可为
中国人均固废清运量仅为美国 1/3,“十三五”总市场空间 3120 亿
相对于美国,我国城市的垃圾清运量增速较快。从 1979 年开始,我国城镇垃圾 清运量以每年 5.7%的增速快速增长了近 40 年,且增长态势仍未见放缓。而从 人均情况从 1995 年达到顶峰后,开始出现下降。2017 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已经 达到 2.15 亿吨,近三年清运量增长率约在 6%。
中国人均固废清运量仅为美国的 1/3,未来空间十分广阔。2016 年,美国人均 4.5 磅/日( 2.04 千克/日)的城市人均固废产生量是中国(0.7 千克/日)的 3 倍, 表明中国的垃圾清运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农村地区垃圾处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农 村地区现每年产生垃圾总量稳定在 6600 万吨以上,人均垃圾产生量稳定处于 0.3千克/天的水平。2016 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43%,农村的人均垃圾产生量和垃圾 清运比例有巨大的提升空间,所以考虑经济发展和农村垃圾清运比例的提升,我国 的垃圾焚烧市场未来空间仍然十分广阔。
垃圾焚烧率目前不到 40%。从 2006 年到 2017 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和生活垃圾 焚烧量的数据来看,2017 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15 亿吨,生活垃圾焚烧 量为 8463 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率为 39.33%。尽管焚烧率逐年提高,但总体仍 较低水平。


江苏、广东、山东、浙江、福建日处置产能排名前列。从全国各省情况来看, 2017 年江苏生活垃圾焚烧产能位居第一,年焚烧量为 1287.7 万吨,日处理产 能为 3.53 万吨/日,其次是广东、山东、浙江、福建。从生活垃圾焚烧产能发达 的省份区域分布来看,多分布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一带。一方面与当地人口较多,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相关,另一方面当地经济发达,垃圾焚烧投资压力对地方 政府来说并不大。
预计“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规模达 3120 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全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 到 59.14 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 54%。1)根据国家“十三五 规划”,假设 2016-2020 年每年新增 7.1 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项目产能利用 率 80%、吨垃圾处置费 60 元/吨、吨垃圾发电量 280 度、上网电价 0.65 元/度、 上网比例 85%,则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市场规模将达到 1943 亿。2)假设吨垃圾 投资额 45 万/(吨/日),则对应 2016-2020 年每年垃圾焚烧总投资约 320 亿。 假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中,土建、安装、设备及其它分别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30%、 15%、40%、15%,则 2016-2020 年垃圾发电工程市场规模为 144 亿,设备市 场规模为 128 亿,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总工程就设备市场规模分别为 721 亿、641 亿。综合考虑工程、设备及运营市场,“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 规模达到 3120 亿。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三大判断
判断一:焚烧产能迅速增长,将成行业主流
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来看,我国近十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与无害化处理 率稳步上升。2016 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约 81.20 万吨/日, 对应年处理量 2.53 亿吨,无害化处置率 93.81%,其中设市城市 96.62%,县 城 85.22%。 从处理量细分来看,2016 年无害化处置中填埋、焚烧、其他方式 年处置量分别为 1.68 亿吨、0.80 亿吨、0.06 亿吨,占比分别为 66%、31% 和 2%,卫生填埋在无害化处置中占比最高。

2016 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数量达到 299 个,同比增长 16.34%;生 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27.82 万吨/ 日,同比增长 18.28%。2012-2016 年 年均复合增速 20%左右。


焚烧占比迅速提升,未来将成为行业主流。近年来我国逐渐从填埋处理为主的 垃圾处理结构逐步向焚烧为主转变。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国各地城市土地价格 普遍呈现上涨趋势,造成垃圾填埋的成本走高,另一方面在于城镇化率的推进 造成城市用地紧张,基础设施用地供给整体呈现萎缩趋势,垃圾填埋场的用地 受限,因而填埋在垃圾处理市场占据的份额逐步缩小。而从焚烧处理占无害化 产能比例来看,自 2012 年开始,焚烧产能增长迅速,到 2016 年全国焚烧处理 产能占无害化处理比例提升为 41%。根据十三五规划,焚烧产能将超过填埋产 能占无害化比例 54%。

从垃圾焚烧产能分部来看,浙江、江苏、广东三省垃圾焚烧产能超过 3 万吨/日, 甘肃、贵州、内蒙古、辽宁、陕西、宁夏、新疆、江西 8 省垃圾焚烧产能不足 3000 吨/日,而青海和西藏更是尚无垃圾焚烧项目。


判断二:环保标准趋严,行业整合加速,集中度有望提升
垃圾焚烧发电流程主要分为垃圾前端收集处理、垃圾发电以及末端烟气、炉渣、 飞灰处理等。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烟气、渗滤液、飞灰、炉渣等污染物。 为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环保部公布推出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GB18485-2001)》,替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上火垃圾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GWKB3-2000)》,并于 2014 年进行了修订。
2016 年 2 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 知》,要求到 2017年底,垃圾焚烧厂等 8个行业达标计划要取得明显成效。 如何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持续盈利的稳定运营,成为脱颖而出的关键。
2017 年 8 月,环保部启动新一轮的修订意见征求,逐步完善垃圾焚烧发电 中的各方面标准,并且对污染物排放的标准进一步细化规定,向《欧盟工 业排放指令(2010/75/EC)》靠拢。
在环保标准趋严及环保督查的背景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成本提升, 之前低价中标的现象不可持续,行业竞争将有序化;同时,部分早期建设的焚 烧发电厂面临达标困难、整改成本高的困境,不得不关停,行业集中度将进一 步提升。
判断三:综合能力强的企业将在新一轮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十三五期间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大项目不断减少,项目争夺逐渐转向三、 四线城市,项目的获取争夺更加激烈,因而拿单能力是重中之重。而拿单能力 更多取决于公司的综合实力,包括技术研发能力、项目运营能力、资金实力。随 着垃圾焚烧产业政策推进、行业规范趋严,综合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在运营能力 和项目经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凸显,将在新一轮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运营经验、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能力包括政府关系是拿单能力重要的甄选标准。 垃圾发电企业通过向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领域拓展,可降低项目建造成本, 以提高建造阶段的盈利水平;优化设备利用率、吨上网电量以及吨处理成本三 大指标是衡量运营效率,提高项目运营收入的重要指标;向飞灰处理、渗滤液 处理等运营端渗透,降低处理成本。在此背景下光大国际、瀚蓝环境、启迪桑 德、伟明环保、中国天楹这样靠运营经验及成本控制拿项目的企业,较为灵活, 优势更大。
从成本端来说,特许经营权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最大。 环保要求较高的地区,对垃圾焚烧企业烟气净化能力、废渣处理能力要求较高, 设备要求较为苛刻,若企业需要进口国外的先进处理设备,将导致初始投资额 较大,相应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也较高。而自建设备相较于外购设备更节约成 本,摊销费用更低,所以技术研发能力强,拥有自建设备能力的公司更具优势。 比如伟明环保和中国天楹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垃圾焚烧核心设备:锅炉焚烧设 备和烟气净化系统均实现自建,具备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
危废:产能处置缺口明显,有望维持高景气度
危废主要包括工业危废、医疗危废和少部分市政危废(如飞灰)。其中工业危废 占比 70%以上,医废占比约 14%。工业危废中,占比最大的分别为废酸废碱、 石棉废物、有色冶炼废物,占比 30%、14%、10%;主要来源于化学原料与产 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废金属矿采选业、造纸业,分别占比 19%、15%、 14%、13%。从上游行业看,主要来自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我国实际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处置率有待提高。据《中国统计年鉴》 的数据,近几年,综合利用率在 50%-60%之间,处置率上升明显。但我国危废 的实际产生量可能远远高于环境统计年报的统计数据,很多危废产生量未进入 国家统计口径。根据 2010 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07 年 全国工业危废产量为 4573.69 万吨,已远超 2015 年环境统计年报的值。根据 国外经验,危废产生量占固废的比重基本都在 4% 以上,英国更是达到 10%参考日本、韩国的数据,假设中国危废实际产生量占固废比重为 4%,基于环境 统计年报数据,我国 2015 年工业危废产生量大约为 1.3 亿吨,尚有约 9000 万吨的工业危废没有被纳入统计口径,差异主要来自于危废产生企业对危废的 少报瞒报,部分危废流向没有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处置。若以危废实际产生量 来看,目前危废的有效综合利用处置率还非常低,提升空间大。
从地域分布来看,大部分的危险废物产自沿海工业区与西部矿业区,其中山东 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冠绝全国。根据 2017 年数据,全国产生的 6936.89 万吨危 险废物中山东占 2043.40 万吨,排名第二的江苏产量仅为 435.52 万吨;与此 同时,西藏、海南、北京与天津等排名最后的省市产生量只有 20 万吨左右及以 下。从废弃物处理方式上看,全国各地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山东 2017 年 综合利用量达 1660.68 万吨,无害化处置 295.11 万吨,贮存量 140.40 万吨, 占比分别为 79.22%、14.08%与 6.70%,综合利用处置率 93.30%;内蒙古的三 项占比分别为 26.07%、71.70%与 2.23%,综合利用处置率 97.77%;而青海的 三项占比则为 4.05%、5.59%与 90.35%,综合处置利用率 9.65%。整体上来看, 中东部地区基本均拥有较高的综合利用处置率,而西部的该项数据偏低,有更 大比例的废弃物没有得到处理。
危险废弃物本身具有污染物属性和资源属性两重特点,针对不同废弃物的处置 工艺,主要有两条基本思路:
资源化:当资源属性占主要地位时,以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处置为主,主要 涉及的危废品类包括含有铜的蚀刻液与电镀污泥、有机溶剂。通过有价组 分回收、提纯回用等方式,显著降低废物的环境危害,同时获得利润。
无害化:当污染物属性占主要地位时,以无害化处置为主。通过焚烧、填 埋、物化等方式,进行减量、彻底的性状改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避 免环境危害。
相应地,危废行业的盈利模式可分为危废综合利用业务和危废无害化处置务。 危废综合利用业务的盈利模式为赚取资源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危废无害化处置 业务的盈利模式是赚取危废处理费。
我国政府对危废处理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这一方面能够保证从事危废处理业 务的公司基本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从而保障危废无害化处理的效 率,减少处理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实行许可证制度会限制新进企 业数量,限制全国危废综合利用和处置总量。截至 2018 年底,全国各省(区、 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 3220 份。其中,江苏省颁发 许可证数量最多,共 421 份。相比 2006 年,2018 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增长 265%。
2018 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核准收集和利用处置能力达到 10212 万吨 / 年(含收集能力 1201 万吨 / 年);2018 年度实际收集和利用 处置量为 2697 万吨(含收集 57 万吨),其中,利用危险废物 1911 万吨,处 置医疗废物 98 万吨;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57 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 置危险废物 181 万吨,采用水泥窑协同方式处置危险废物 101 万吨,三者总 计 439 万吨,占总收集和利用处置量的 16.3%,因此危废处置行业在未来 3-5 年依然处于高景气周期。
危废市场集中度低。我国存在较大数量的小型危废产生源,产量低且废物种类 较少,对运输的严格管理导致大部分危险废物均需在本地或就近处理,但除大 型工业园外,多数地区并不存在支持大型危废处理项目的产量与种类数目,加 之明显的邻避效应,小型厂商成为行业主要组成部分。根据 2017 年 7 月的数 据统计,我国有 67%的危废处理企业年处理能力低于 2 万吨,以产能计算十大 龙头企业市占率总计不超过 10%。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如珠三角,2018 年统 计也显示年处理能力一万吨以下的企业占比达 59%,1-2 万吨的企业占 18%。 而从种类上来看,全行业仅有不到 1%的企业能够处理 25 种以上的危废,而接 近 90%的企业处理危废类型少于 5 种。
假设危废产生量维持 2011 年至 2017 年的平均增长率 12.45%,参照 2017 年 处置率保守估计为 36.78%。处置单价方面,根据 2016 年统计,焚烧均价为 3270 元/吨,无害化如固化、填埋等均价为 2600 元/吨,剧毒废物、实验室废 物等价格更高,若均按照最低的 2600 元/吨均价计算,则至少 2021 年危废处 理市场达千亿元。再考虑年鉴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医疗废物等未被统计部份 以及实际价格波动,市场空间巨大,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在未来的市场扩张中,由于申请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壁垒、危废品种繁多成分多 变的技术壁垒、设备土地成本高的资金壁垒,大型企业的优势将会凸显在技术、 资金等方面对小型企业形成碾压;另一方面,危废处理存在明显的邻避效应, 当试图进入已有市场时,进行收并购是比新建更为经济的选择。既可以避免激 烈的同业竞争,还可以节省新建项目的资金与时间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危废 行业的并购事件频繁。
环卫行业:市场化大潮汹涌,龙头高歌猛进
国家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带来了环卫服务行业的市场化大潮。2015 年 开始,环卫市场化快速发展,新签项目数量、合同总金额及首年服务总金额增 长迅速,2015-2018 年的 CAGR 分别为 66.64%、78.43%和 56.95%。截至 2019 年第一季度,全国新签合同总金额 535 亿元。在 2015-2019 的五年间,环卫服 务市场“中标项目年化金额”实现百亿级到五百亿级的大跨步。2019 年度全国 环卫市场化开标项目年化总金额为 553 亿元,超过 10 亿元的城市有 10 个,分 别为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郑州市、天津市、杭州市、苏州市、成都市、武 汉市和广州市。其中,北京和上海年化额超过 30 亿元,深圳市年化额接近 26 亿元。2014-2019 年全国环卫市场化规模从 597 亿元增长至 2012 亿元,CAGR 高达 27.51%。预计随着环卫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城乡垃圾分类的强制推进,以 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全面实施,环卫市场化规模将继续保持高 速增长势头,各环卫企业的跑马圈地进入冲刺阶段。


政策助推环卫服务市场化大潮汹涌前行
环卫服务的市场化在 PPP 模式推动下快速发展。长期以来,由于环卫服务的公 用事业属性,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市政环卫一直由各省市环卫、园林绿化和市政 管理部门等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实施,行业具有典型的政府垄断性质。 环卫服务产业从建国以来经历了三个阶段:
政府行政职能主导管理阶段(1949-2003),在政府主导阶段,环卫服务主要 由政府环卫部门负责城镇环卫设施的投资、建设、服务管理等,兼具垄断效应 和规模效应。国有体制给环卫服务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政企不分”, “管干合一”造成运营效率低、缺乏竞争和监管缺位。环卫服务质量差、环境 质量无法满足城市生活要求。
市场化试点阶段(2003-2013), 2002 年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 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将政府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 变为宏观管理。2006 年《关于印发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通知》和《中 国城乡环境体系建设》白皮书等文件的出台,明确提出要加快环境卫生市场化 运作步伐。这个阶段的环卫服务市场化的形式一般是服务外包,特点表现为服 务合同期限短(一般不超过 3 年)、服务区域范围较小(小范围分割,多家企业 服务),服务内容较单一(如道路清扫、厕所维护等单项服务内容承包),行业竞 争近乎白热化,但也同时导致行业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环卫企业短线作战不敢 投入,服务质量难有质的提升,行业发展受限。
市场化推广发展阶段(2013 年下半年后),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 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可利 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力度,原则上通过合同、委托等方 式向社会购买。2015 年开始,在PPP 模式的推动下,环卫市场化进入了大发 展阶段,市场化水平快速提升。
2014 年 9 月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 的通知》(76 号文),首次正式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标准说法,首次专门 就PPP 模式发布了框架性指导意见。
2015 年 4 月,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17 年 7 月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保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 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拟对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 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环卫服务具有公用事业属性,其行业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推动密不可分。中央、 财政部、发改委等各部委、各省市相继出台 PPP 政策,这一系列的国家政策为 环卫事业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支持,环卫服务方式面临转型升级,环卫市场随 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快速发展。行业市场化的加速推进促使监管方与执行方 的角色向监管方与业主转换,管理压力减小,且容易问责;将垄断业务转化成 竞争型业务,竞争导致企业将不断优化环卫各环节,利于提高行业平均水平。 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增多,范围扩大,相关环卫企业也在抓紧进行“跑马圈地”, 行业也从分散的格局逐渐整合,跨地区的综合性环卫服务大企业将会出现并逐 渐成长。

各地积极推进环卫市场化进程
各个地方也纷纷出台政策推动环卫等市场化进程。核心目的是要求当地环卫监 管部门从“管干一体”转型为专业监督管理组织,将环卫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投 标,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服从管理机构调度的前提下,自负盈亏。这一系列举措 核心是避免政府成为单一投资主体,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使得环 卫服务走向市场化。政策主要体现了三个侧重点:
推进环卫服务市场化。改革环卫运作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完成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