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开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第一单】@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近期的巡查过程中,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某工业园饭堂存在未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情况。经现场初步调查,该餐厨垃圾是由深圳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交由非特许经营企业收运的,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随即对此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经调查,深圳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鉴于该案属于符合适用行政听证程序处理的案件,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按程序将案件相关材料上报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案审委员会会议决定,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第5条规定,对该餐饮经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依法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给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接下来,将依法按程序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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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微博发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