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
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
宝安区出台
《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采取通报表扬为主
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
和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及奖励
据悉,《细则》于2020年6月22日正式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家庭、单位企业以及物业可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每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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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