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空记录
分享到
昆明将实施垃圾分类 ,您准备好了吗?个人乱投放最高罚500元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4月27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举行听证,市民代表和来自相关行业企业、市人大、政协等领域的共26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昆明将实施垃圾分类 ,您准备好了吗?个人乱投放最高罚500元

《办法》拟规定,将昆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且对每类垃圾投放标准进行了规定。在分类投放实现后,《办法》拟明确,生活垃圾也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对于一些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搬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预约电话和收费标准。

《办法》明确,昆明市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设置规范应当包括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以及设置要求等内容。其中,在住宅区,集中供餐单位、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拟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无论是生活小区还是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方式。实行清扫保洁卫生外包的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

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收集点或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

《办法》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建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

《办法》拟规定,对于不按规定投放可回收物,随意抛弃、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不按规定投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针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提出,垃圾分类在昆明才刚刚起步,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和习惯,因此,惩罚力度是否过重有待考量。此外,垃圾分类涉及到每个人、每段时间,每时每刻都有可能产生垃圾,因此要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必须长期坚持,让垃圾分类真正在昆明得到实现。垃圾分类涉及广泛,很多细节要考虑周到,要做相应的细化方案,比如单位的楼道、小区楼道、家庭内都应该有分类垃圾桶,从源头上就分好类以减轻管理难度。

据悉,听证会之后,《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听证代表们的观点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后,根据相关流程再对外正式公布。


来源:凤凰网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环卫在线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22 360hw.cn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详见《知识产权声明》。
沪ICP备19018799号-5、沪公网安备 1101050203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