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垃圾分类办公室依法依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近期对四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混乱、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这四家单位分别是:永嘉兰亭小区、陶瓷厂第二生活区存在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垃圾外溢、清运不及时;咸阳美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管理维护频次低、清运不及时;秦阳学校垃圾分类标识标志混乱、混投错投现象严重。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开具了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根据《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这四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处以5000~8000元罚款,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这是《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行政处罚。
咸阳市垃圾分类办将加大垃圾分类检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公司管理,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分类责任、倡导市民参与落实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