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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站11名司机变“油耗子”!开车偷油获利近百万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10月26日下午,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原编外司机方某造等11人涉嫌贪污罪一案,在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依法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兴宁区检察院指控

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属全额拨款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被告人方某造等11人为该站编外司机,负责洗扫车的作业工作,负有管理车辆及车辆用油的职责。

2017年以来,方某造分别与黄某耐等10人合谋,利用黄某耐等10人作为该站洗扫车司机职务上的便利,从黄某耐等10人各自驾驶的洗扫车辆中抽取柴油倒卖,双方约定到兴宁区邕武路、兴宁区狮山公园等路段,由方某造分别抽取黄某耐等10人作业的洗扫车辆的柴油后以每桶人民币90-12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分别向黄某耐等10人回购柴油,之后方某造再以每桶增加人民币2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获利。

在案证据证实方某造共从黄某耐等10人负责的洗扫车中抽取柴油共计人民币743750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方某造、黄某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单位公私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依法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人就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有力指控了犯罪。同时,公诉人注重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深入剖析了方某造等人贪腐犯罪的原因,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做到了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南宁晚报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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