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新时尚
呼和浩特检察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实现,切实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结合2020年10月1日施行的《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形成全员参与、带头推动的良好局面,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迅速全面铺开、科学有序推进。
垃圾分类我先行
举手之劳处处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王莉霞书记“四个到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广泛宣传,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国家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垃圾分类知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楼宇内张贴宣传海报、在微信工作群进行知识普及、组织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和垃圾分类投放的重要性。同时,深入实施光盘行动,保证厨余垃圾纯度,减少餐饮厨余垃圾产生量。
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容器,确保垃圾能够正确投放。为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和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落实到位,在公共区域卫生间、电梯间处,配备标准垃圾收集容器,在表面张贴标识,明确收集内容,指引干警准确投放;设置垃圾集中转运点,并对其划分不同区域,摆放四类收集容器,挑拣分类,妥善保管,每日进行外送处理;设置可回收物存储区域,将废旧报纸、纸张、塑料制品等收集整理,定期预约有资质单位或人员上门回收,或外送处理。
加强监管指导,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抽调人员组成节能工作督察组,对节能工作和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干警将厉行节约变成一种习惯,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以切实有效的行动为保护环境而努力。
共谱垃圾分类曲
共唱青城和谐歌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形成“党员带头、志愿引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利用休息时间,用实际行动贯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八小时以外”的先锋模范作用。
12月18日,在凛冽的寒风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在支部书记李兰君的带领下来到金桥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走进检察院小区进行宣传,鼓励居民垃圾分类从自身做起,为了深入的宣传指导,金桥社区特地制作了“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宣传册,普及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党员志愿者又深入小区垃圾分类垃圾桶进行了查看,根据居民干、湿垃圾分类情况给予正确指导。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通过党员志愿者力量开展志愿服务,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争做垃圾分类志愿者
“检察蓝”引领青城“新时尚”
为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共计198名公职人员、104名在职党员正在陆续到所在地社区进行报道,后续将进一步进行垃圾分类志愿者工作,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引导工作,引领青城垃圾分类“新时尚”。
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打造节约型、环保型检察院,垃圾分类工作对本院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引导,抓好监管,把分类工作细化抓实。
来源 |呼市检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