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进我市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源头管控,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理,结合我市水利风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务院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以绿色环保理念推进我市水利风景区发展,建立符合景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柳州市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崖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金国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区浩霖 监督科负责人
刘 杨 河长科科长
彭建强 水保水资源科负责人
刘颐华 法规科负责人
陈惠雄 柳城县水利局局长
梁现平 鹿寨县水利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浩霖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协调、检查和指导,确保我市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三、工作目标及分类标准
目前我市水利风景区2处,分别为柳城县融江河谷风景区及鹿寨县月岛湖风景区。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利风景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市级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于2020年2月28日前印发实施,柳城县水利局、鹿寨县水利局负责按《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号)要求组织各自所辖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制定出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推进
市水利局做为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柳城县水利局、鹿寨县水利局开展行业监督指导工作,并对2处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柳城县水利局负责按照已制定出台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指导柳城县融江河谷风景区管理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鹿寨县水利局负责按照已制定出台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指导鹿寨县月岛湖风景区管理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柳城县融江河谷风景区、鹿寨县月岛湖风景区负责按照已制定出台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措施等)组织实施。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利风景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梳理总结
柳城县、鹿寨县要定期汇总、分析各自所辖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于2020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及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报送市水利局。
五、工作要求
(一)行业强监管,景区抓落实,强制分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柳城县和鹿寨县要成立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筹推进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充分发挥景区运行管理单位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加强景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管理依据,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景区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合理设置环境友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并要按照景区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逐步建立分散分类投放、景区内分类收集运输、集中分类存放、衔接统一外运的模式。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柳城县、鹿寨县要组织景区管理单位共同谋划、合理制定工作经费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本级财政支持,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加强宣传引领,管理制度公示等工作,引导游人主动分类,促进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五)加强指导,严格奖惩。市水利局做为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柳城县水利局、鹿寨县水利局开展行业监督指导工作,对2处水利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