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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需要更多的激励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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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混装丢弃,垃圾不分类直接运输……这些问题或许在以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但自5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上述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在分类投放的引导下,不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成果非常显著。然而实施垃圾分类一个多月后,仍有少数居民存在垃圾混放,个别小区存在垃圾桶摆放无序、不指导监督分类等问题,着实令人担忧。

丰台某小区
大兴某小区

垃圾分类涉及到生活居住在北京的每一位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涉及到每一个街巷、村落和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得到大家的认同和支持很容易,付诸实践并落实到位却比较难,因此如何让广大居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的将自家垃圾如实分类、准确投放,如何让物业等管理机构按照《条例》正确引导、分类运输,激励和监督机制必不可少。

我们每一名群众作为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物业作为小区、街巷的垃圾分类责任人,能否正确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关系到整个北京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成效。在垃圾分类实施的初期,由于新政刚刚实施、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大居民群众和各个物业公司对于垃圾正确分类有着很浓厚的兴趣,积极参与,然而如何让垃圾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的一个生活习惯而不是一时兴起,这就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来助力。

“1公斤厨余垃圾即可积3分,20个积分就可兑换一条毛巾或一卷卫生纸,80积分即可兑换大袋洗衣液……”,这是石景山区部分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奖励积分的兑换政策,简简单单的扔垃圾已然成为了当地居民最上心的“生活小事”。上述的垃圾投放奖励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激励机制,可以很好的增强居民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增强垃圾分类投放的吸引力,让广大居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同时这也是物业等管理部门履行垃圾分类宣传、监督责任的一个动力,因为人民的幸福感的增加同样会带给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归属感和荣誉感。

小区物业作为城区内小区、街巷生活卫生的基层管理部门,他们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视度对辖区居民的影响非常大,因此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对物业实施相应的奖励监督机制,比如垃圾分类宣传、垃圾箱设置、投放监督、分类运输等各方面做的较好的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进行相应的星级评定,而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则接受相应惩罚或低星评级,从而增加物业主动负责的积极性。

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每一名群众、每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更多的激励监督机制,帮助广大居民群众建立起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加强物业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增加物品的重复循环利用,共同守护北京的碧水蓝天。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来源:跨界张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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