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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正式出炉!究竟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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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市民朋友们注意了,生活垃圾分类,将成为大家生活的常态。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方案》明确,今年城市各区(不包括渌口区)要在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 《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截图。通讯员 供图

关键词·路线图

年内:

城市五区各“生”1个示范片区

《方案》确定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路线图。

今年,全市城区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各区(不包括渌口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新开发小区、新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市区要建成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厂。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目前城市各区已就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完成前期选址摸底,具体实施街道将于近期公布。

2021年:

市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到2021年,市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100%;完成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工作,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经开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渌口区城区至少有30%以上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022年,经开区、天元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至少有6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渌口区城区至少有60%以上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3年,全市城区(渌口区除外)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渌口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在云龙示范区轴承厂生活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居民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把垃圾分为四大类进行投放。株洲日报记者 谭清云 摄(资料图)

关键词·分类法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4大类为基本类型。

除了这4大类,我市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大件垃圾(比如居民家里的废弃家具等)随处乱扔,是目前城市市容管理中的难题,此次,我市也将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以此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因地制宜。就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我市将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基本类型,实行3分法。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这主要涉及垃圾分类容器等配套设施以及人员的安排,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方案》,我市将从源头减量、规范分类投放、加强分类收集、配套分类运输、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和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六个方面,予以落实。“比如有害垃圾,我们要求不仅要源头分类,还必须分类运输,并设置专门贮存场所。”上述有关负责人介绍。

关键词·智能化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

生活垃圾分类,能不能更智能化?我市将循着这一路径推进。

根据《方案》,我市将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我们还可以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上述有关负责人介绍,比如垃圾分类是否到位、是否分类运送到相应位置,都可以监控。

此外,我市也将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

关键词·阶梯式

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阶梯式计费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我市也将持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我市还将探索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区、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区、居民小区、社区、街道(镇)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此外,我市还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计费管理机制。

怎样分类?

4大基本类型

1.可回收物——适宜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3.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类型

★家庭厨余垃圾——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餐厨垃圾——指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其他厨余垃圾——主要指农贸市场垃圾,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单独分类、独立处理

★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大件垃圾——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园林绿化垃圾——指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树木枝干、落叶、草屑等有机垃圾。

【备注:“厨余垃圾”也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也可称为“干垃圾”,在设计和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湿垃圾”与“干垃圾”应配套使用。】

来源:株洲晚报

编辑:李苗

审核:刘丽平 张欲晓 周雪

来源:株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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