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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常熟最大单笔罚单,罚了5000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近日-上午,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常熟最大单笔罚单出炉,

罚了5000元!

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6月19日下午15时30分许,

梅李镇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时,

发现梅李镇华联路某公司内,

仅配置了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二分类垃圾桶,

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不全,

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配置要求。

该公司前期签订了

《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告知书》,

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

却未按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

《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

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

6月22日10时,

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

对垃圾分类整改情况进行复检,

发现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改正,

没有丝毫整改迹象。

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 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5000元。

常熟市城管局会同

梅李镇综合执法局对涉事公司

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条例》实施以来

全市按照垃圾分类“局镇联动”行政执法工作模式,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城管执法部门

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3500余次,

进行现场教育劝阻5842次,

督促整874次,实施处罚122起,

处罚金额16250元。

122起处罚案件中

对建筑垃圾投放生活垃圾容器内的处罚1起;

对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求配置容器的处罚6起;

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115起。

处罚数量排名前三名的板块:

梅李镇、虞山街道、琴川街道。

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常熟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齐心打造文明常熟。

生活垃圾分类,

不是说说而已!

行动起来,

共建文明常熟!

来源:常熟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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