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门口的垃圾桶撤走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区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的固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居民将分类好的垃圾,按照指定时间投放到指定地点,垃圾分类督导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全程监督和指导……桥东街道“科学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线上线下督导”的生活垃圾分类“三部曲”是惠城区率先升级垃圾分类倒逼机制后的一个缩影。
垃圾虽小,却牵着民生,连着文明。为提高生产垃圾场所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惠城区将此前的“不分类不收运”转变为现在的“不准确不收运”模式,同时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落实督查考核工作,从而杜绝垃圾混装混运问题,强化垃圾分类纵深推进。
撰文:卢慧 邓萨 容佳宁 程理均
“三定一督”提高分类精准度
“你好,我是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我们扫描发现你的厨余垃圾未投放到指定地方,而是投放到了果皮箱,请下次改正过来……”新世界曦岸小区是桥东街道率先实行“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定人督导”垃圾分类模式的10个物业小区之一。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发现垃圾投放不准确,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即可发现垃圾来源,并给予住户宣传教育引导。
新世界曦岸小区共有住户936户,按照每40户设立1个楼层垃圾桶,该小区撤并成25个固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其中21个收集点安装了视频监控,并组建了以物业管理人员为主的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每天上午7—9时和晚上7—9时是小区定时投放垃圾的时间,也是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的时间。4名督导员综合运用桶边督导、视频督导、扫描督导等方式,现场检查居民分类情况,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按“多个点位配备一位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原则,桥东街道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大部分由物业工作人员兼任,每个月每人给予500元的垃圾分类督导补贴。为了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桥东街道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明确垃圾分类督导员条件、督导职责、工作要求、考核标准。
当前,包括桥东街道,惠城区正全面优化投放模式:重点开展“1+N”物业小区标兵单位建设,采用定时定点定人督导的“三定一督”模式,使用专(兼)职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制度,重点提高厨余垃圾分类精准度,对投放模式进行优化。在收运环节,惠城还提出了“四不同”要求,配备不同类型的专业车辆,采用不同人员、不同频次,收运到不同的终端进行处置,并通过市民媒体监督方式,加强收运环节管理,加强杜绝混收混运现象。
全区发出整改通知书300份
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执法检查。
为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此前惠城区城管部门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2021年3月1日起,将对管理责任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从严进行处罚。
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区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自3月1日起,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环节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监督力度。
当月,惠州开出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市区一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投放生活垃圾时,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因而被罚。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引导才是立法本意。”惠城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分类要求,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希望各单位和市民都能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责任,养成分类管理投放的习惯。
目前,执法检查已成常态化。3月以来,区环境卫生专项执法组紧盯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收运、处理等重要环节,分阶段、有侧重地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重点对居民个人等投放义务人开展检查执法,发现问题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00份、立案查处17宗,其中有10宗涉及垃圾分类案件。
实行四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成果,切实做到管理精细化、落实责任化、措施精准化,日前,惠城区印发《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四种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落实督查考核工作。
其中,区直管线部门专项督查要求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100%,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原则上每月上旬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表》,或由管线部门制定专项检查表,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并抄送至区城管服务中心备案。
区环境卫生整治组专项督查内容,主要是全区所有开展垃圾分类场所情况,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拒不限期整改的管理责任人进行专项执法,原则上每天督查、每月通报,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督查情况。
区分类专班工作督导组定期督查内容,主要是指导督促街道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情况,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每月由区分类专班工作督导组进行情况通报。
最后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检查内容,主要是围绕《2021-2022年度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责任分解表》以及示范街道要求,对街道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检查,并将评估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排名通报。
据悉,检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兵单位”评选的参考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将进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后,仍未按期整改落实到位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个别提醒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对管理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