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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设社会督导员指导垃圾分类投放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从12月1日起,一个专门负责垃圾分类指导工作的新岗位——社会督导员将在大连正式亮相。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社会督导员制度,是当日开始施行的《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一条规定。

大连市对生活垃圾将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这4个标准分类,而每一类垃圾都有细致的投放要求。设置社会督导员,就是为了引导公众按照规范正确地分类投放。

据介绍,近年来,大连市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中,有部分地区已尝试设立社会督导员指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时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明确“社会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有权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社会督导员将以两种方式产生。一类由所在地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有垃圾分类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从业者上岗,并给予适当的工资报酬。另一类则通过招募社会志愿者、发动党员干部进社区等形式产生,这部分人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引导、监督市民分类投放垃圾习惯的养成。

大连将重点强化宣传引导,落实社会督导员制度,在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安排一名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社会督导员的任务是引导市民对生活垃圾想‘分’会‘分’,让市民真正接受这种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社会督导员制度时说。

来源: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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