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10月和11月将进入集中执法阶段,以罚代管。9月份是引导,宣传,过渡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采取批评教育、警示、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关于垃圾的那些事儿,《深圳晚报》以图片形式向我们展示和普及垃圾分类的常识,我们来学习一下。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主要是分为七大板块,分别是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昨天,深圳各级城管部门昨日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针对发现的问题点发放整改通知书323份。
针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实施细则有明确的要求。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全员参与,协调配合。虽说该制度是个强制性制度要求,但是对于可持续发展是非常裨益的。良好的生活习惯是逐步慢慢培养的,做好垃圾分类事关子孙后代长远的发展利益。
有奖就有罚,好的激励措施,可以积极推动全员参与。监督体系也不可缺失,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而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我们知道小日本在垃圾分类这一块做得是最好的。他们不是天生就有这样得习惯,而是从很小得时候就开始教育培养。
垃圾分类一定要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能划片分区,落实到每个人或每个主体单位上。全员参与,共担当。
垃圾分类是个技术活。每个人都必须对垃圾分类有个基本认识,知道如何分类正确投放。正确得垃圾投放能够最大程度循环利用资源。而垃圾投放不当,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尤其是一些危害品垃圾,如电池、含重金属等有害垃圾,投放不当可引起爆炸或污染环境,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我们知道,每个人受教育程度不一样,对事物理解也不一样。因此宣传教育要尽可能直观清晰展示垃圾如何分类。简单明了,这样人人都能理解,人人都能看懂,推广起来也就更省心省力。
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日,培养责任意识。另外可以针对垃圾分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宣传引导,也有利于制度和体系的完善。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何应对处理,可以为大家提供良好的处理思路和方法。
罚款不是目的,但是没有强制要求,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因此必要的惩罚措施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如何规范执法,惩罚措施是否合理等问题都依赖于措施执行过程中不断反思优化。建议积极引导,能主动认识措施改进来替代罚款是最好的。否则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也希望深圳的举措为全国树立榜样,为创造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