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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广东省《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对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加强管理,完善专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大件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废旧家具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等;其他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行走车辆以及用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大件物品。

    《办法》提出,住宅区(城中村)等生活区域居民应当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投放大件垃圾: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将大件垃圾运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进行投放;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由大件垃圾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单位等非生活区域应当自行将大件垃圾送至集散点、处理设施或者预约上门回收。严禁将大件垃圾投放在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

    《办法》要求,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围挡遮护等设施。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 《办法》要求,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大件垃圾全市统一网络信息系统,公布各区大件垃圾回收预约方式和电话。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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