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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发展和居民地域分布的关系,新疆绝大多数地区没有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医护人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避免疾病的医源性传播,防止因医疗废物给环境及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我们于2005年初对全疆16个地(州)、市县的85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督导检查。
1对象与方法
1.1检查对象检查16个地(州)、市、县的85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33家、民营医院18家、个体诊所34家(以口腔门诊为主)。
1.2检查内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要求,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医疗垃圾分类、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和输液器等用后集中毁形处理、医院垃圾箱有无丢弃医疗废物、相关人员培训及个人防护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1.3检查方式对抽查的医疗机构采取现场查看和询问等方式。按照预先设计的检查表,逐项填写检查所获知的内容,待检查全部结束后,对各类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和评估。
2结果
表1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及消毒处理情况
2.1感染性废物消毒处理的检查结果按要求分类收集的注射室达到86.o0%,检验室(科)仅为21.95%;按要求对感染性废物进行消毒处理的手术室达到70.97%,检验室(科)仅为28.57%。(表1)
2.2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消毒毁型情况以及医院垃圾箱有无医疗废物的检查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能毁形处理,公立、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合格率分别为58.33%、30.77%和9.10%:检查医院的垃圾箱43所,其中未见丢弃医疗废物20所,占46.51%。(表2)
表2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毁形及医院垃圾箱混有医疗废物情况
3讨论
医疗废物对公众健康及环境带来的危害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此次检查发现,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措施落实上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和地域辽阔等客观原因的存在,制约了新疆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进程。大部分地区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大都行处置,而医疗废物的转移、焚烧也缺乏相应记录。(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处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等培训,配备基本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但检查中发现做到以上要求的医院为数不多。(3)对感染性与非感染性废物分类不严,甚至存在生活垃圾中混入医疗废物的现象。仅有21.95%的检验科对所产生的垃圾做到了分类收集。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质地大多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4)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不能完全做到消毒处理。抽查的检验科和口腔科按规定要求处理的分别仅占28.57%和44.44%。(5)检查所见,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多数不符合要求。有的将医疗废物直接放置在生活垃圾场旁;也有将大量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贮放在垃圾房里,甚至见拾荒者在垃圾房内挑拣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具、输液器和导管等医疗废物。
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大部分是由各单位自行处理,由于点多面广,缺乏有效的管理。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快全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进程。特别是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由政府组织协调,进行统一集中处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知识的培训督导,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各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