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
技术首页 法规政策 技术专利 维修保养 设备设施 生活垃圾 特种垃圾

鞍山市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摘要]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在对人和动物诊断、化验、处置、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或液态废物,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处置不当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达不到环境和卫生标准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次性医疗器具流入社会被重复使用或再生利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直接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而且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医疗废物的来源及危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思想观念的束缚,医疗废物的管理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虽然很多省市出台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相关办法,但是部分医疗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分类和存放,给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安全处置带来隐患。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被风扬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与生活垃圾类废弃物不同,医

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在对人和动物诊断、化验、处置、疾病预防等医疗活动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或液态废物,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处置不当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达不到环境和卫生标准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次性医疗器具流入社会被重复使用或再生利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直接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而且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医疗废物的来源及危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思想观念的束缚,医疗废物的管理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虽然很多省市出台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相关办法,但是部分医疗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分类和存放,给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安全处置带来隐患。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排放管理不严或处理不当,会被风扬失或被雨水淋失,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及对人体的直接危害。与生活垃圾类废弃物不同,医疗废物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空间传染、急性传染、交叉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征,其危害性更大。国内外因地表水污染而引发流行性传染病的记载很多。1955年印度某城市因水源遭病菌污染,68%的人口受到甲型黄疽性肝炎感染;中国吉林市江北地区曾因水源污染,引起伤寒流行,400多人发病,5人死亡;中国抚顺市结核病院曾因污水污染水源,使附近居民中300多人患结核病;1986年上海市爆发的甲型肝炎,也是由于食用医院带病毒污水污染的毛蚶引起的。 
3鞍山市医疗废物产生量测算 
根据鞍山市卫生部门统计,鞍山市区医疗机构共1798家(包括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其中村卫生院和个体诊所1598家,全地区2003年门诊量约588万人次,全地区(不含村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实有床位1.5万张,编制床位1.8万张,全市每天共产生医疗垃圾(不包括三县)约5.7t,集中处置率达100%。市区拥有各级医疗单位数:市级51家;行业医院(包括部队)59家;区级及区级以下医疗单位85家;县级医院8家;年平均床位使用率51%。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大型外科手术的人次增多,手术切除的各类病原体增多,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加,鞍山市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呈稳步上升趋势。 
4鞍山市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法规制定滞后 
虽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作了相应的规定,建设部也早就对医疗废物提出了集中处理处置的要求,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制定明显滞后,对医疗废物的产生者、运输者、收集者、处理处置者尚无明确、具体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等问题。 
4.2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鞍山市医疗废物的管理体系很不完善,没有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没有从源头得到控制。 
4.2.1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不合理 
医疗废物监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目前鞍山市的医疗废物法律、法规实施者涉及到卫生防疫、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相互之间职责不清,协调有效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还没建立起来,缺乏必要的监管设施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4.2.2分类收集体系不完善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但目前在鞍山市大多数医院,尤其是各乡镇偏远地区的医院、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经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市区内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 
4.2.3贮存、运输体系漏洞较多 
目前鞍山市医疗废物清运工作主要由城建部门管理,清运工作重点只能放在比较大的医院,对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清运存在死角,虽然在2004年年初开始,利用手推车逐家收集,贮存到二级医院,但还存在漏收或混入生活垃圾中排放的现象。 
4.2.4处理、处置设施落后 
目前,国内对医疗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主要采用焚烧处理法。而且由于未配备烟气净化装置,焚烧产生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物质、有毒有机物、二恶英等,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同时存在着运行成本高,安全性差等缺点。早在1986年鞍山市城区内26家主要大型综合医院就进行了医疗废物的集中焚烧处置。尽管2001年又建成了日处理能力5t的有菌有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但平均每天医疗废物处置量在5.7t左右,已属超负荷运转,而且因没有尾气净化装置,尾气中的二恶英超标。 
4.3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了解不够 
由于教育宣传不足和缺乏相关的知识,公众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重新回流到一些“三无”医院或作别的用途;有的把医疗废物露天堆放在水源附近;有些医院未将医疗废物作为危险废物对待,直接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病原体借助生活垃圾中的有机质繁殖更快,造成病毒的蔓延。

4.4科研投入不足与技术落后 
鞍山市在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的资金投入、科研队伍培养和技术成果等方面,落后于发达地区,现有处理处置技术严重落后,几乎是不含任何科技含量的直接焚烧。 
5鞍山医疗废物管理的积极变化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卫生及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医疗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鞍山市在医疗废物管理上出现了许多积极的变化,成为全国首批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大城市。医疗废物由鞍山市城建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收集,用封闭运输车清运,由鞍山市有毒有菌垃圾焚烧站集中焚烧。由于原有老设备未达到处理标准,拟新建一座日处理10t医疗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彻底解决当前焚烧尾气严重超标的问题。采用多级干式、湿式除尘净化装置,全面保证焚烧尾气达标排放。 
鞍山市在2004年年初开展了全面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文件,并对全市医疗机构和门诊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运输、处置的全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鞍山市目前的医疗废物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基本确定鞍山市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具体分工、责任,以及鞍山市城区和三县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流程和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6医疗废物管理原则和对策分析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医疗废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通盘考虑环境、社会、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平衡;立法部门和卫生保健、环保、环卫等执法部门及社会监督部门要在明确划分责、权、利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6.1医疗废物管理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本身的特殊性及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鞍山市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处置应遵循的原则:全过程管理、产生者付费、废物量最小、源头分类收集、就近处置、存储警示、密闭运输、集中处理处置原则。 
6.2管理对策 
6.2.1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建设 
根据鞍山市医疗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法规及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鞍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机构,由环保局牵头,卫生局、城建局配合,同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鞍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施方案》。在文件中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对各医疗机构和门诊医疗废物的收集及内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各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进度和目标。立即在全市开始全面实施。 
6.2.2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在充分发挥现有职能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整个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废物的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要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运输联单管理制度和储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储存关。要加强处理处置的管理,对处理处置后二次污染的排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6.2.3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控制 
实践证明,加强对以医疗单位为主体的源头管理,对整个医疗废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减少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使用,坚持废物分类收集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 
6.2.4坚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手段 
国务院于2003年6月16日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因此,要严格加强对医疗机构环保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化,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同时要采取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效地处置医疗废物,达到既保护环境,又促进管理的目的。 
6.2.5加强对环境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落后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严重制约着对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要加大对这方面的科研投入。对于已经研制开发和引起的先进技术设备,要加强推广工作。要加快对土炉子的升级改造和更换工作。 
6.2.6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高质量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实施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做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既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6.2.7努力提高公众防卫和环保意识 
要加强对公民特别是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的环保宣传工作,强化环境法制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对人们生活、健康的危害,提高其社会公德和防治污染的责任感,对违法行为敢于制止、敢于投诉。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这对于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全面的无害化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魏莎、天津市医疗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分析及处置的建议、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1999,12(4):62. 
2朱延盛、医院固体废物与城市环境.甘肃环境研究与监测,1999,12(1):38~39.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意见反馈
环卫在线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22 360hw.cn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详见《知识产权声明》。
沪ICP备19018799号-5、沪公网安备 1101050203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