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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子废物管理 保护现代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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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中叶以来,以电子与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工业化时代的出现带来了大量的电子电气产品,电子废物的数量与日俱增。目前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已成为继城市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之后新出现的最重要的固体废弃物,而且其中多种成份和部件被列为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的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一、电子废物的管理模式电子废物种类多、数量大,是资源性和污染性并存。一方面,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成分,如多氯联苯、铅、汞、镉、卤化物阻燃剂等。另一方面,大多数电子废物中很多物质是可循环利用的,电子废弃物中含有约40%的金属、30%的塑料及30%的氧化物,其中含有可供回收利用的铅、铁等金属,还有微量的金、银、铂等贵重金属,根据资料报道,1吨电脑及其部件要消耗0.9千克黄金、270千克塑料、1千克铁、58.5千克铅、39.6千克锡、36千克镍、l9.8千克锑等。以传统的焚烧和填埋等方式处理电子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很容易散发到大气、水体和土壤中,并在环境中积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以政府为责任承担人,

20世纪中叶以来,以电子与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工业化时代的出现带来了大量的电子电气产品,电子废物的数量与日俱增。目前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已成为继城市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之后新出现的最重要的固体废弃物,而且其中多种成份和部件被列为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的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电子废物的管理模式
电子废物种类多、数量大,是资源性和污染性并存。一方面,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成分,如多氯联苯、铅、汞、镉、卤化物阻燃剂等。另一方面,大多数电子废物中很多物质是可循环利用的,电子废弃物中含有约40%的金属、30%的塑料及30%的氧化物,其中含有可供回收利用的铅、铁等金属,还有微量的金、银、铂等贵重金属,根据资料报道,1吨电脑及其部件要消耗0.9千克黄金、270千克塑料、1千克铁、58.5千克铅、39.6千克锡、36千克镍、l9.8千克锑等。
以传统的焚烧和填埋等方式处理电子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很容易散发到大气、水体和土壤中,并在环境中积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以政府为责任承担人,可以减少现有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但从长期看,无法合理有效地促进生产者采用绿色产品和进行绿色设计。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将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它代表了发达国家对电子废物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
二、各国现状和政策法规
(1)欧盟。截至2001年2月,欧盟已经有6个成员国(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荷兰和瑞士)通过了“电子废弃物收回”法案。2004年2月,欧盟发布了《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列出了包括电话在内的10大类近l00zJ,类电子电器设备;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各种电子电器设备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聚溴联苯等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规定,废旧电器的处理费用将由生产企业负责,比如彩电或冰箱,每台将被加收2%一3%左右的电子垃圾回收费。
(2)德国。通过了《关于防止电子产品废物产生和再利用法(草案)》。德国规定,电子产品应使用对环境友好和可再生的材料:应设计容易维修、拆卸的产品;应建立回收系统,寻找再利用的途径;对能再生的元件应使用适当的废物处理设施。此外还规定,电子产品生产者和分销商有回收废旧电子产品和再利用的义务。
(3)瑞典。瑞典的法律规定,所有生产、进口的包装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企业都有对包装进行回收利用的义务。“生产者责任制”涉及的废弃物处理范围已从最初的产品包装扩大到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和废电子电器产品。
(4)荷兰。荷兰规定,要通过减少材料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周期,预防废旧产品产生。到2000年,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等的再利用率达到了90%,电视机、录像机、吸尘器、咖啡壶等的再利用率达到了70%,高档电器的金属材料再利用率达到了95%,聚合物材料达到了30%,对无法再生的废弃物处理方法优先考虑能回收能源的焚烧法。
(5)美国。美国法律规定,大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淘汰的废旧电脑属于危险废物,不得私自将其通过垃圾填埋场处理。美国加州立法机构最近要求顾客在购买新电脑和电视机时,要交纳l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费,以帮助安全处置居民家中的电子垃圾。到1996年8月,美国共有18个州禁止填埋白色家电。阿肯色州2001年出台的《电脑和电子固体废弃物管理法案》中规定:解决电子废弃物的方案是部件回收、二次使用、捐赠转移和专业拆解处理等;2005年12月1日全面禁止电脑和电子设备进入州立填埋场。
(6)日本。日本的废弃家电每年达60万吨,占城市垃圾的9%。从2001年起,日本制定实施《家电回收法》,该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商以及消费者有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家电以及负担部分费用的义务。该法规定生产企业产品回收利用率为:空调60%以上,电视机55%以上,冰箱50%以上,洗衣机50%以上。在规定时间内生产企业若达不到上述标准将受到处罚。消费者也必须为废弃家电的回收利用承担部分费用。
三、我国现状和相关政策法规
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电脑2000万台、手机1.9亿部、电视机3.2亿台、洗衣机1.5亿台、冰箱1.1亿台,这些电器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按照10-15年的使用寿命,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我国废电脑年产生量在1991年为3.37万台,而2001年废电脑年产生量为165.24万台,估计~iJ2010年废电脑产生量为2709万台。另外,每年还有大量的国外电子垃圾通过不同渠道进入我国。
我国于1996年颁布实施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但是尚没有制定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法规。我国电子废物再生利用企业很少,且面临资金短缺、技术水平低和收集困难等问题。
面对我国电子废物产生高峰期的到来,国家环保局颁发了《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要求以无害化方式处理电子垃圾。在《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中已有一些法律法规与生产者责任制度相关,但不能完整地体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内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已经决定,我国首先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领域内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的,建立多元化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和集中处理体系。国家已经确定浙江省、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市。

四、对策
1、加强电子废物管理法制建设
我国虽已出台包括《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内的多部环保法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立电子废物管理法规,健全包括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内的各级管理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技能。
2、推行绿色设计及工艺
“绿色设计”又称“生态设计”,就是从未来着手构思、开发和制造产品,以便在产品使用寿命结束时,其中有些部件可以翻新和重复使用,有些可以安全地被处理。绿色设计是随着绿色消费运动和绿色市场的兴起,在产品设计领域中出现的新潮流。它既有利于保护环境,又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这是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一项积极而有利可图的措施。生产者在产品初始设计阶段具有决定性的控制作用。生产者的决策可以影响产品的主要特性。设计者可以通过减少产品生产中的材料消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改进工艺设计,使电子产品功能更加集成化,电子控制元件自身小型化,提高再生处理效率。去除塑料中使用的卤素阻燃剂;促进玻璃构成的标准化;减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它环境影响物质;采用更加易于拆解的产品设计;促进生产过程中采用再生材料都是促进生产者采用绿色设计的内容。
3、加强对电子废物的管理,改进回收技术
首先要树立电子废物是再生资源的观念,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企业领导对电子废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将其纳入资源化管理的轨道。其次,依托科技创新,控制电子废物污染。加强科研,积极开发适合我国电子废物特点的再生利用技术。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电子废物再生利用科研单位,进行技术项目开发。第三,开辟电子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以保证生产和消费的良胜循环。第四,应不断加强生产者和回收者之间的密切配合。我国的国内企业在没有具体立法约束的情况下,大多并不关注废弃产品回收问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促进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废弃产品回收,通过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才可以通过生产厂商交由合法的回收处理企业完成,使电子废物回收技术走向专业化、正规化道路,实现电子废物资源化。
4、进行电子废物污染宣传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
通过各种手段和媒体宣传教育,使人人真正认识每一个人不仅是电子废物污染的受害者,也是其制造者,更是电子废物污染的治理者,这也是生产者责任在广度和深度意义上的延伸。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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