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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原因简析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摘要]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数量及特点在德国,建筑垃圾被定义为:在建筑建造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没有被污染和被污染的开挖土、建筑废物(惰性材料),以及其他大件废料和特殊废料。具体分类为:(1)建筑废物:混凝土、砖、地面砖、陶器及混合物;(2)道路破碎物:沥青等混合物;(3)开挖土:土石混合物、挖掘土、道砟等;(4)施工现场垃圾:木料、玻璃、合成材料,不含污染物的金属、隔热材料,木料和玻璃等混合物;(5)含有石膏的废料。德国的城市改造和工业发展已经进入稳定时期,因此近几年德国建筑垃圾的数量波动不大。根据德国行业协会组织ARGEKWTB统计显示:从1996-2006年10年时间里,2000年德国的建筑垃圾数量最大,达到25200万t,之后逐年下降(见表1)。表1德国1996-2006年建筑垃圾数量统计德国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建筑垃圾数量跟上述统计数据略有出入。但统计结果表明:从2004-2006年,德国约87%的建筑垃圾被重新利用(见表2)。德国建筑垃圾中,数量最大的是开挖土,占建筑垃圾的60%以上,其

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数量及特点
在德国,建筑垃圾被定义为:在建筑建造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没有被污染和被污染的开挖土、建筑废物(惰性材料),以及其他大件废料和特殊废料。具体分类为:
(1)建筑废物:混凝土、砖、地面砖、陶器及混合物;
(2)道路破碎物:沥青等混合物;
(3)开挖土:土石混合物、挖掘土、道砟等;
(4)施工现场垃圾:木料、玻璃、合成材料,不含污染物的金属、隔热材料,木料和玻璃等混合物;
(5)含有石膏的废料。
德国的城市改造和工业发展已经进入稳定时期,因此近几年德国建筑垃圾的数量波动不大。根据德国行业协会组织ARGEKWTB统计显示:从1996-2006年10年时间里,2000年德国的建筑垃圾数量最大,达到25200万t,之后逐年下降(见表1)。
表1德国1996-2006年建筑垃圾数量统计

德国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建筑垃圾数量跟上述统计数据略有出入。但统计结果表明:从2004-2006年,德国约87%的建筑垃圾被重新利用(见表2)。
德国建筑垃圾中,数量最大的是开挖土,占建筑垃圾的60%以上,其次是建筑物垃圾。表3为德国2004年建筑垃圾包含种类及所占百分比。
表2德国2004到2006年建筑垃圾数量和回收利用情况


表3德国2004年建筑垃圾的种类和具体数量


德国建筑的回收利用,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矿山回填,垃圾场修建,政府指定使用。2004年建筑垃圾的利用情况如表4所列。
从表4可以看出,德国道路垃圾的重新使用率非常高,而施工现场垃圾被堆放的比例较高。
除开挖土外,德国2004年共有4960万t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得到循环利用,但其循环利用的用途主要是道路修建和土木工程,只有少量被用于再生混凝土骨料,具体见图1。
从上述2004年德国建筑垃圾再次利用的动向可以看出德国建筑垃圾处理的特点。
(1)政府参与;
(2)多数建筑垃圾被直接利用于矿山回填;
(3)建筑垃圾再次利用的技术含量不高,即使经过处理后再次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多数也是用于道路基础层及其他土工项目,被用于制成再生混凝土骨料的比例很低。
表4德国2004年建筑垃圾重新使用统计[3]


 

 
图1 2004年德国再生建筑材料被重新利用的情况[3]
政府参与建筑垃圾的回收,可以说,这是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的一个重要保障。
2德国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的法规和标准
垃圾处理和回收法规在德国颁布比较晚,1972年第一部垃圾处理法颁布,1986年修订完毕,1994年被欧洲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所替代。但是德国颁布的环保法规很多并且比较详细。根据德国环保部网站统计,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德国已经制定了与垃圾处理有关的法规180多个,其中与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有关的重要法规有:
(1)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及由其而来的规定。
•关于需要特殊监测的垃圾的规定(1996年)
•关于需要监测的垃圾的规定(1996年)
•关于欧洲垃圾目录介绍的规定(2001)
•关于资质规定(1996年)
•运输许可规定(1996年)
•关于垃圾经济草案和收支平衡的规定(1996)
•关于废物处理工厂的规定(1996)
•关于垃圾处理协会会员的方针(1996)
(2)关于减少包装垃圾的规定。

(3)联邦污染保护法及由其而来的规定。
•关于垃圾处理的资质规定
•关于垃圾处理的许可办法规定
(4)建筑法。
(5)联邦土地保护法。
(6)危险物品和化学物品法。
根据德国的法规要求和研究的结果,德国有关学会又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指导、规定和标准,比如从建筑技术的角度对混凝土中使用循环骨料出台的规定(见表5)。
表5德国关于混凝土再生利用的指导规定和标准



在德国,有关混凝土回收骨料的规范主要有德国工业标准1045-2、欧洲标准206-1和德国工业标准4226-100。根据德国工业标准4226-100,回收骨料包含下面4种类型:混凝土垃圾、建筑碎块、砌砖碎块和混合碎块。对以上4个类型建筑垃圾作为混凝土骨料的具体成分要求,见表6所述。
表6根据德国工业标准4226-100所规定的4种混凝土回收骨料的具体成分要求


除了对回收混凝土骨料的成分做了规定外,德国工业标准对建筑垃圾作为回收骨料的密度和吸水性(表7),以及一些元素的含量也做了规定。
表7根据德国工业标准4226-100要求建筑垃圾作为混凝土骨料的密度和10min吸水性要求


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的明确规定,各种指导方针和标准对建筑垃圾重新利用的详细说明,为德国建筑垃圾重新利用提供了技术上的指导,这是保障德国建筑垃圾高利用的基础。正如德国在《支持可循环经济和保障对环境无破坏的垃圾处理法规》中规定:“垃圾的产生者或者垃圾的拥有者有义务,按照本法规中第6条规定进行回收利用。重新利用要作为处理垃圾的首选,并且根据垃圾的种类和性质要尽可能多地回收利用。根据本法规第4和第5条款规定,垃圾要进行分类保存和处理。”
3德国建筑垃圾重新利用的市场情况
德国垃圾处理具有巨大的市场,有250000人从业,每年约产生50亿欧元的经济效益。德国垃圾循环利用率非常高,57%的社区垃圾和58%的产品垃圾被重新利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更高,约为87%,因此德国存在数量较多的建筑材料回收企业,2007年在德国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协会(Bundesguetegemeinschaft Recycling-Baustoffe e.V.)注册的企业就有94家。
在德国,每个城市对建筑垃圾场收费价格不同,大城市相对比较高。而且未分类的建筑垃圾比经过分类的建筑垃圾收费高,受到污染的建筑垃圾收费也比未受到污染的高。表8是德国几个城市建筑垃圾的收费价格。
表8德国几个城市建筑垃圾堆积收费价格


建筑垃圾的高收费为建筑垃圾被再次回收利用提供经济基础,保障了建筑垃圾回收企业的经济利益。经过回收处理后的建筑材料价格比原生建筑材料的价格低,使其具有竞争力。表9是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回收建材价格和原生建筑材料价格比较。
表9德国某建筑材料公司2008年向顾客提供的产品(税前价格)


建筑垃圾高收费政策和再生建筑材料的低价格,保障了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有序进行。
4结束语
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关系到节省土地和环境保护等问题。通过对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的原因分析,可以得出: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国家应该积极参与,并且要从法律的高度进行重视,制定出再生建筑垃圾的使用标准,这样才能为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打下基础。要通过对建筑垃圾的高收费和再生建筑材料的低价格,保障其能够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参考文献略



来源: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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