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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大约有2/3的城市已经处在垃圾的包围之中。城市垃圾排放量快速增长,导致许多城市的旧的垃圾填埋场提前封场,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已经很难找到新的垃圾填埋或处理场地,同时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原来偏远的垃圾填埋场已经悄悄地走进了城市,并出现了建设在垃圾场附近的小区。许多城市在承受垃圾污染影响的同时,还面临如何处置新增垃圾的困扰。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问题不再仅仅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它已经逐步演变成了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急待解决的重要社会问题。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中国城市垃圾现状
1、城市生活垃圾①清运量逐年增长
1979年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②约为0.25亿吨,2005年我国垃圾年清运量约达1.56亿吨,20多年间垃圾清运量增加了约5倍。1979-2004年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数据见表1。
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1979年到1990年垃圾清运量呈现较稳定的缓慢增长,1991年到1993年垃圾清运量增长速度较快,在1995年到1999年较为平稳,2000年到2004年又呈现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2、大城市垃圾清运量所占比重较大
据统计,全国5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的生活垃圾清运总量占全国的60%以上。从表2数据分析得出,北京、上海、天津和广州四个大城市在2002-2004年的垃圾清运量之和占到全国垃圾清运量的10%。
3、城市生活垃圾成分不断变化
城市生活垃圾成分与城市燃料结构、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城市(特别是南方城市与北方城市区别较大)、不同住区、不同人群生活垃圾成分也会不同。
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垃圾成分具有如下特点:垃圾水分较高,含水率一般在30-50%;有机物(菜叶、骨头等厨房废物)、包装物的比例较高,占干重的50%以上;灰土含量降低,约占干重的10-20%。全国城市1979-1996年数据则来源于:藏文超、聂永丰、王洪涛等,《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与污染控制对策》,《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技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中国石化出版社,2000年,P10。
表1 1979-2004年全国垃圾清运量统计表(单位:亿吨/年)

数据来源:建设部综合财务司,1997-2005年《城市建设统计公报》。
表2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四个城市垃圾清运量(单位:万吨/年)

生活垃圾成分总体状况详见表3。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1980年以前,全国几乎没有城市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基本是以简单堆放为主。1980年后,个别城市开始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1990年,全国城市垃圾处理率不足2%。之后,全国各城市相继开始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高。2002-2004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见表4。
虽然我国加大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2002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4.24%,而2003年、2004年、2005年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却分别有所下降。这说明城市垃圾排放量的增长速度高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增长速度。另外,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还主要表现出地区间的差异和城市规模大小不同间的差异。东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大城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中、小城市。
2001年到2002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环境监测站抽查了288个相对规范的垃圾处理场。监测结果表明,约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4%的处理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的标准要求。据监测结果推测,到2004年4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及基本无害化的处理率约为20%,在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中,还有80%的垃圾未完全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4、生活垃圾引起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具有潜伏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特点。如垃圾简易堆存场地周边的地下水遭到污染,主要是生活垃圾中的各种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相互作用后才发生的,初期不易发觉,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因生活垃圾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和引起爆炸等方面,因此它具有综合污染特征;由于垃圾污染路径和机理复杂,垃圾污染一旦发生,将会长期持续,很难消除。如有些城市沿河湖海岸倾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可以直接进入土壤、空气和水体中,引起土壤、空气和水体的直接污染。在没有经过防渗处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经过土壤渗透到地下水中,使土壤和地下水遭到二次污染。
长期以来,我国将垃圾视作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来管理,为了保持居住小区和街道的环境卫生清洁,大部分城市的做法是将垃圾运到偏远的地方进行简单地堆放。因此,已有的简易垃圾堆放场产生的环境污染还没有完全消除,由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不足,又有大量新产生的垃圾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因此,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导致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居民的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
5、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比重较小
早期,由于政府未意识到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控制的重要性,导致生活垃圾的污染控制问题普遍受到忽视。到1998年之后,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九五”期间,全国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44亿元,而2001年和2002年两年的投资已经达到了53.2亿元。虽然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大幅度提高了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以及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不断攀升,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仍然严重不足。
另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也严重缺乏。由于城市垃圾处理未形成市场化运作体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较低,不能维持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只有靠财政补贴运营,政府财政负担非常重。
二、垃圾管理思想的演变
分析发达国家城市垃圾管理历史的发展轨迹,其垃圾管理思想已经经历了三次变革,城市垃圾管理已经进入到了第四个发展阶段。垃圾管理的初级阶段即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疾病传播的阶段;第二阶段是将垃圾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的阶段;第三阶段是用3R原则指导废物的管理,垃圾管理对象发生了变化,从对垃圾的管理延伸到对人类经济、消费行为的管理,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第四阶段是建立循环型社会,把垃圾管理思想延伸到宏观经济中,并落实到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
(一)第一次垃圾管理变革:从单纯的消纳转变为无害化处理
垃圾管理发展的第一阶段。工业革命以前,人类社会排放的废物量较少,可以通过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来处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工业化革命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人口的不断聚集,垃圾量也随之增长,垃圾排放到环境中很难被自然消纳,垃圾在街道随处可见,垃圾堆臭味熏天,导致生活环境恶劣,这时人们发现垃圾的收集和处置是必需的,它可以阻止瘟疫和传染病的传播。因此,维护公共卫生,防止疾病的传播的朴素垃圾管理思想逐步形成,垃圾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垃圾。
垃圾管理发展的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经济消费模式,导致垃圾产生量增加,同时垃圾污染问题有所显现,各城市兴建大量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在这个阶段,垃圾管理目的已经从对垃圾的简单消纳转变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管理的对象是垃圾。
(二)第二次垃圾管理变革:从无害化转变为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垃圾管理进入了第三阶段,实现了垃圾管理的第二次变革。
1、导致垃圾管理变革的因素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OECD国家各城市处置城市垃圾的主要手段是填埋。城市垃圾产量的增加,填埋场标准的提高,导致大量填埋场的填埋能力不断降低,垃圾处理费用螺旋向上攀升,引起社会公众、政府和工商企业界的共同关注。
(1)城市垃圾产量不断攀升
在OECD国家中,城市垃圾年产生量已由1970年的3.02亿吨增至1990年的4.2亿吨。1980年代后期,城市垃圾人均年产生量为513千克,其中北美是826千克,欧洲是336千克,日本为394千克。垃圾产量和人均垃圾年产量都逐年增长。
(2)许多填埋场关闭,导致垃圾处置设施减少
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许多城市都面临着原有的垃圾填埋场服务期满,必须关闭的现实。如美国环境保护局当时估计,到1991年,美国30%的填埋场将被填满;在1992年2月,加拿大安大略省环保部门估计一年内将有62个填埋场关闭,1997年2月,还有65家填埋场也将关闭。
另外,西方各国逐步认识到垃圾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许多国家加严并开始执行新的填埋场的标准。许多不符合新标准的填埋场被迫关闭。例如美国,由于联邦政府法律中规定执行新的更严的填埋场标准,1993年就有22%的填埋场实行了关闭。
(3)新的垃圾处置设施选址困难
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公众的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他们意识到在自己社区附近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会导致环境污染,对自身健康造成危害,纷纷采取行动拒绝在自己社区附近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例如在美国,许多具有环境意识的公民社团和环境组织举办了“远离我的后院”活动,反对填埋场或焚烧厂的选址计划;另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可供选择用于垃圾处理的场地也非常有限。因此,各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垃圾处理、处置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