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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包装废弃物是一种污染源,但同时也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目前,包装废弃物的逆向物流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在我国,由于包装工业的快速发展,包装废弃物的问题日益突出。但我国尚未建立科学完整的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法规也有待完善,因此有必要关注和研究包装废弃物的逆向物流问题。
一、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的具体活动
(一)逆向物流概念
美国物流管理协会所采用的逆向物流定义是:“为了资源回收或处理废弃物,在有效及适当成本下,对原料、在制品、成品和相关信息,从消费点到原始产出点的流动和储存进行规划、执行与管制的过程,从而达到回收价值和适当处置的目的”。逆向物流活动具体包括:各种原因的商业退货、对包装材料和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的回收利用、对产品的再造或翻新、对废弃设备设施的处置、对危险品的处置和资产价值再生。
(二)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的具体活动
逆向物流的包装物主要是指托盘、集装箱、大器皿、包装袋和各类包装废弃物等。针对包装物的逆向物流活动有以下环节。
整修。这类包装物往往是可以循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受到损坏,需要运到包装物供应商处进行整修,整修后再投入使用。
回收利用。这类包装物的损坏程度很高,往往难以修复再用。一般将这些包装物卖到回收公司。通过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分解成原料,再提供给包装物生产商作为制造新包装物的原材料。如包装瓶、罐、纸类包装箱等。
循环使用。这类包装物投入使用后,可以多次使用,循环使用年限1~10年不等。一般是指用塑料、钙塑、木板和铁制成的包装容器。虽然刚开始投入成本很大,但由于可以循环使用,还是降低了长期的包装成本。如托盘、集装箱、大器皿、包装袋、啤酒瓶等。
填埋或焚烧。这类包装物已没有再利用价值,也无法找到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只好运到垃圾场对其进行填埋或焚烧。
二、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的驱动因素
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造可以带来不可估量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生态效益
逆向物流最有益于人类的功能,就是对环境保护、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据统计,用废铁再造成钢材,所能节约的能源比例、对空气及水污染降低的比例分别为65%、85%和75%;用废铝罐再造成铝材,三者的比例分别为95%~97%、95%和97%;用废纸再造成纸,三者的比例分别为70%~75%、74%和35%。包装工业在生产中和使用后排出的废弃物已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尤其是不可降解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更成为环境的一大公害。美国《包装》杂志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表明,公众认为包装废弃物污染是仅次于水源污染、海洋、湖泊污染和空气污染之后的第四大污染,成为公众直接感受到的需要加大治理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因此,包装废弃物的逆向物流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
包装废弃物回收后循环利用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按目前的回收水平计算:我国一年回收纸箱14万吨,可节约生产同量纸的煤8万吨、电4900万度、木浆和稻草23.8吨、烧碱1.1万吨;一年回收玻璃瓶10亿只,可节约生产同量玻璃瓶所需的煤4.9万吨、电3850万度、石英石4.9万吨、纯碱1.57万吨;回收各种铁桶4000万只,可节约钢材4.8万吨。以上几项的总价值就达数亿元。从全国包装工业总产量的统计看,目前纸包装制品约为835万吨,塑料包装制品约为244万吨,玻璃包装制品约为444万吨,金属包装制品约为161万吨。同时这些制品每年还以12.5%~30%不等的速度增长。由此可见,回收再生的“原料”问题根本不用担心。
(三)社会效益
能源问题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人们对能源的关注已转向极具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包装废弃物的逆向物流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一方面,对企业来说,发展逆向物流能够反映社会发展进程中绿色环保的呼声,有助于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的建立,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如北京现有拾荒者8万多人,有专家预计,如积极发展垃圾产业,直接经济效益至少在11.2亿元,可解决10万人的就业问题。
三、我国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日益受到重视,包装废弃物的排放量逐年下降,综合利用率不断上升,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回收利用率低
包装废弃物虽然种类繁多,但按包装制品的材质可分为纸质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和金属制品四大类。各类制品在废弃后都能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或再利用,或再生成新的制品,使资源得以循环利用。但我国除金属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率较好外,其他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较低。我国2004年废纸回收率是30.4%,废纸利用率是51.7%,而韩国和德国在1999年废纸回收率分别高达73.8%和70.7%;塑料包装物除PET瓶的回收率约为50%外其他的回收率仍很低,尤其是用量巨大的塑料袋无人回收;废玻璃的回收率发达国家最高的达80%~90%,而我国2004年玻璃包装容器回收和再生利用率约60%。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尚无全国性的专门的包装废弃物管理法规,仅在《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两部法律中有原则的规定,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本处于政策宣传层面,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此外,我国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订了一些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如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和中国包装总公司颁布的《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上海、深圳等市制订的一些法规。虽然这些法规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如《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的法律层次低、处罚力度小,实施后效果不佳;而《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只是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效力;地方性法规仅限于管理当地的包装废弃物,不能适用于全国。
(三)分类回收工作严重滞后
调查研究表明,凡是对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得好的国家和城市,都对垃圾实行分类投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和分类处理。我国目前几乎没有进行过对城市垃圾分类的工作。各种包装废弃物和厨房垃圾混在一起,只有掩埋或焚烧,难以有效利用资源。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完全靠手工分拣,达不到准确的分类,使后期的处理难以进行,即便处理也只能获得很原始和粗陋的产品。而且,由于没有专用的分类的废弃物回收箱,废弃物的回收过程不仅繁复,而且废弃物普遍被再次污染。例如,我国聚酷(PET)处理加工企业选择进口国外废弃PET瓶,而不采用国内的废弃PET瓶。
(四)回收渠道混乱
我国过去的废弃物回收是靠单一的政府行政行为为依托的回收系统支撑着的。近些年来,由于经济上、观念上的原因,原有的国有回收体系已解体,以市场为依托的新的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只有一些自发的民间回收机构、大量的个体户和闲置人员在从事回收工作,回收渠道混乱。在回收物品的选择上存在“唯利是图”的现象,只回收利润高的,致使利润低的大量废弃物无法回收。被回收的废弃物很大一部分卖给小造纸厂、小铝厂、小塑料造粒厂,利用率低,资源浪费大,二次污染严重。
四、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体系的构建
(一)加强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的立法工作
世界各国经验表明,逆向物流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法律法规。鉴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不能有效调控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而且,随着我国包装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包装用途越来越广,包装用量越来越大,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问题日益紧迫。因此,有必要吸收国内外包装废弃物法律法规的制度和实践,尽快制订适合我国实际的《包装废弃物法》。《包装废弃物法》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关于包装物的设计、生产和材料的规定。二是关于包装应可被多次运输和使用的规定。三是关于包装回收再利用的规定。四是贯彻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原则。
(二)制定支持包装废弃物逆向物流的财税和收费政策
政府应根据“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包装废弃的回收工作。一是征收垃圾税。一项国外研究表明,如果每袋32加仑的垃圾收税1.5美元,将使城市垃圾减少18%。采取垃圾收费的同时,还应积极鼓励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二是征收包装税。对包装生产企业和使用包装物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生产或进口的总量与包装物回收数量之间的差额部分征收包装税,差额越大征收的税率越高。三是收取包装押金。对于一些易直接重复使用的包装,可采用包装押金制,以经济利益驱动包装废弃物回收。
(三)明确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指标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指标。如德国法规上明确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回收率必须达到80%;2000年起生产商、进口商必须完成70%的废旧包装物回收率;2003年起包装材料85%要循环使用。英国规定,2000年起实施对60%的工业用品包装物和35%家庭用品包装物回收再处理利用。2005年,欧盟要求其所有成员国重新制定政策,制定了在2008~2015年间包装垃圾的再利用率提高到55%以上的回收目标。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不同类别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率做出明确规定。
(四)建立有偿回收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回收体系
各地应设立专业的包装废弃物回收公司,该公司的组建可由政府出资也可由包装材料生产商、包装物生产商、经销商共同出资,并提出申请,由政府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发给许可证。对于这类回收公司,应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回收公司可与大型超市、社区服务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定向关系,定期上门回收包装废弃物。对于回收来的各类包装废弃物,公司经过清洗、整理、再分类、然后根据不同的再生方式处理,有的送回产品生产厂家直接再利用,有的送到再生资源加工厂进行再生,成为再生原料。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原有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系统的作用,从垃圾中收集的包装废弃物也可以送到回收公司。
(五)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参与意识
建立包装废弃物的逆向物流体系,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一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公众参与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工作。如美国把塑料分成7类,便于居民挑选回收;很多国家在街上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箱,分类放置不同类别的垃圾。
在我国,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这是回收包装废弃物的前提。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全民的环保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环保教育不仅要在生产领域进行,而且要在学校、国民经济和各个领域实施,并贯穿在一个人的一生中,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公众的参与的意义超越废弃物处理的本身。(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