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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量大幅增加。而在垃圾处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调查发现,垃圾焚烧处理是较好的资源回收利用方式,而开发使用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就是垃圾焚烧发电。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的同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以利于垃圾焚烧发电的进一步发展,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
一、垃圾存量现状及处理方式比较
当前,我国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60多亿吨,侵占土地面积超过5万公顷,有200多个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如果按照城市每个居民日均产生0.8至1.2公斤垃圾计算,我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亿吨,而且以每年8%-10%的比率在增加,而在垃圾处理方面采取多种方式。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高温堆肥。而填埋处理方式存在三大缺点:一是侵占大量的土地资源,成本高,一些城市的垃圾卫生填埋处置费已明显高于垃圾焚烧的处置费;二是垃圾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造成长期严重污染;三是垃圾堆放场所不仅是病源菌滋生地,而且产生的沼气易发生爆炸,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安全,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高温堆肥的处置方式缺陷也较多:对垃圾的选择性差,生产成本高,工艺技术不成熟,生产规模小,堆出的肥效无法与化肥相比,只能作为土壤感应剂使用,但价格却往往高出化肥。
相比之下,垃圾焚烧处理的优点为:厂房占地少,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垃圾的减容减量化程度高,减容90%,减重80%;垃圾处理彻底,二次污染危害小;设备运行全天候全封闭,文明程度高;焚烧炉的适用范围很广,能处理多种垃圾,且大多数焚烧技术不需对垃圾进行预处理;垃圾焚烧的余热可产生蒸汽用于发电、供热,节约能源。
另外,资源回收利用效益相当可观,按发热值比较,我国每年产生的1.5亿吨城市垃圾约相当于3000万吨标准煤,约为目前全国标煤年产量的2%。有分析认为,一座城市的垃圾,就象一座低品位的“露天煤矿”,可以进行无限期的开发,而开发使用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就是垃圾焚烧发电。
总之,垃圾焚烧发电是最贴近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原则。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比例已普遍超过80%,垃圾发电在这些国家已是成熟的产业并进入了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期。
二、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前景良好
城市生活垃圾量的不断增长,表明我国垃圾处置市场具有广阔前景。按照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1.5亿吨计算,若有20%-30%的城市垃圾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将形成一个300亿-450亿元的环保设备市场,尚不包括工程建设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市场价值。同时,垃圾发电是我国一种新兴产业,具有投资大、技术难、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加之又是由企业与规划、市政、城管、环保等部门乃至市民高度合作的特殊产业,具有一般产业和公益事业的两重性,因此作为一个政策引导型产业,亟需政府的政策驱动。在落实中央政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方向下,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意义。我国目前的创新路径也应是以模仿创新为主,并逐渐向自主创新转变,但是,模仿创新药注意避免陷入“落后-引进-再落后-再引进”的模仿创新陷阱。所以,应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模仿、消化和吸收,从技术的外围领域向核心领域逐渐突破,为自主创新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和较高的平台。
近20年来沿着“引进、吸收、消化、创新”的轨道,我国初步进入技术创新的阶段,以上企业的实践不仅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运行水准,而且使投资额大幅度下降,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三、我国已具备垃圾发电产业化的经济实力
据了解,发达国家都是在人均GDP1000美元以上时垃圾焚烧处理才得以大规模发展。目前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如昆明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广东省人均GDP约为1700美元,珠江三角洲人均GDP为3750美元,上海人均GDP约为5000美元、深圳人均GDP已达6510美元。资料显示,先后有重庆同兴垃圾发电站、温州第三座垃圾发电厂永强垃圾发电厂、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气发电厂和天津双港垃圾发电厂投入运行。
按照我国主要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正处于加速起步阶段。其产业化的形成,首先应该是有经济实力的地区和城市,然后逐步向中、西部推进,将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垃圾发电产业化正是对传统垃圾处置最深刻的变革。
四、我国垃圾发电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
(一)我国自1994年以来在垃圾发电的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投资、产业税收等方面制定了许多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特点: 1、国家对垃圾发电的产业政策,首先是从结构定位上将它确定为一个新能源产业,一个环保产业,一个要重点扶持的产业,而且要产业化;其内容广泛涉及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环保排放标准,鼓励和扶持垃圾焚烧发电等各个方面。不仅有相对的完整性,而且政策规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全面、越来越容易实施,垃圾处理产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处于一个迅速完善的上升阶段。
2、在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竞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招标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权交给符合条件、有信誉、有保证的企业来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现了我国政府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用事业的改革力度。
3、突出按市场化运作的规律,利用经济杠杆来鼓励、保护项目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针对垃圾发电主要的优惠政策一是发电量全部收购,二是免除了增值税的征收,并在所得税上享受减免政策,三是国家会以垃圾处理补贴的方式向企业支付服务费。
4、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按照垃圾焚烧有关技术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行业监管,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垃圾发电产业的发展方向。
5、缺少产业的中近期、中远期发展规划性。我国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管理方面缺乏经验,许多城市在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时,并没有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统一规划布局政策,也缺乏有力的行业扶持政策,各行政区可以自行规划和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其投资主体、筹资方式、工艺技术选择和建设标准都没有统一的确定原则。这不可避免地造成资金和技术力量分散以及重复建设,加上布局的不合理,给项目的后续经营管理和技术选型等都带来诸多问题,不利于形成规模化产业。
6、产业技术政策缺乏先导性。国家缺乏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未能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
7、产业的扶持优惠政策缺少刚性。一是有关优惠政策的出台往往落后于产业政策几年,二是国家的鼓励政策在地方政府多数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对项目投资存在很大风险。
(二)我国垃圾发电产业路径选择。
目前国家对进入垃圾发电产业的企业没有限制,但是根据若干地区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投标来看,对投标企业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质都有明确的要求,不排除将来国家对进入垃圾处理产业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查制度。一是针对不同等级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二是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者的资质条件及其程序。要限制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行为,加快制定垃圾发电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
完善垃圾发电产业政策,其目的就是要在我国尽快地建成一批环保达标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培养出一批致力于垃圾焚烧发电事业的人才队伍和品牌企业,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格局。
1、产业结构政策要进一步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垃圾发电产业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选一批装备制造业进入垃圾发电配套服务领域;提高垃圾发电在垃圾处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产业技术政策亟待规范完善。
2、技术政策亟待规范完善。加快制定垃圾发电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在设备制造、工艺流程、工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的各个层面提供明确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研发。
技术政策的重点,是要加大对现有本土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国产设备的鉴定总结和推广使用,尤其是那些国内现有的已经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国产设备,应及时地、系统地拿出权威性评审意见,尽快使之标准化。
3、政府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环保指标要不断与国际接轨。如二恶英的控制标准,国标与欧标相差10倍,事实上,不少企业的这一排放指标已接近甚至低于欧洲标准。
垃圾发电的主旨是环境效益,其单位电力的投资额度几乎是所有类别电力工程投资之首,“厂(站)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收购原则对垃圾发电显失公允,在均价的基础上上调多少,应该根据区域情况合理制订,确实做到优惠。 垃圾发电需要“口粮”保障,政府和项目企业都有责任引导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垃圾供应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影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发达国家居民把垃圾分四类采集(可燃、不可燃、玻璃、塑料),燃烧垃圾属第一类和第四类,据悉,这一简单分类的结果,垃圾热值可提高30%以上,相应垃圾电厂的运行成本可降低25%。
建立与当前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实现从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到垃圾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运作机制创新,是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并使垃圾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