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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工作,本着“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早在上世纪80年代率先引进国外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历经改造完善,形成了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在国内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同时,积极改革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引入社会资金,走专业化、市场化路子,建成了一批较高标准的垃圾处理设施,以此同时,大力推行填埋气体发电等循环经济项目,为深圳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进行了积极探索。
深圳市垃圾处理设施概况
深圳市由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八个区构成,总面积为1952.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13平方公里,2010年管理人口已超过1450万人,生产总值(GDP)为9510.91亿元,人口密度居全球第五位。
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高度聚集,垃圾产生量快速持续增长。据统计2010年底,垃圾处理量已达13100吨/日,年均增幅约为8%,无害化处理率约为95%。全市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有9座,其中:①卫生填埋场2座: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日均处理量为3500—5000吨)、宝安区老虎坑垃圾填埋场(日均处理量为3500—4000吨),两座填埋场均在全国第一次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一级”;②焚烧厂7座: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450吨/日)、龙岗区中心城垃圾焚烧厂(300吨/日)、南山垃圾焚烧厂(800吨/日)、盐田垃圾焚烧厂(450吨/日)、平湖垃圾焚烧厂一期(675吨/日)、平湖垃圾焚烧厂二期(1000吨/日)、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厂(12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约占垃圾处理总量的38%,发电总装机容量81MW。另外,深圳市正在大力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5000吨/日)、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3000吨/日)等大型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目前,东部垃圾焚烧厂预可研已通过专家评审,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正在设备调试,两厂正式运营后将实现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焚烧处理率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原生混合垃圾“零填埋”。
集约型规划,建设以环境园为核心的垃圾处理设施体系
深圳市高度重视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工作,2005年,深圳市结合城市发展新形势需要,对1996年编制的环卫设施总体规划进行修编,2007年5月,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布局规划(2006-2020)》,根据“适度集中和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清水河、老虎坑、白鸽湖、坪山4座环境园(环境园是将诸多垃圾处理工艺中的部分或全部集于一身的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集约式、公园式环卫综合基地,主要承担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区域环境评价和监测、环卫科技研发、宣传教育培训、群众性休闲娱乐和运动等功能),提出了深圳市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生化处理和填埋作为配套”的垃圾处理策略规划,制定了近(2010年)、远期(2020年)垃圾处理的指标体系,其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20%、3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焚烧处理率分别达到50%、80%。在此环卫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了4座环境园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园区内全部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时间和建设实施单位等。
积极改革投融资体制,成功地探索了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运营垃圾处理设施的BOT模式
1999年,深圳市政府明确提出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要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凡今后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不再以政府投资建设运营。政府主要职责为:编制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标准,负责项目“七通一平”外围设施建设,负责调配全市垃圾资源,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费调价机制,对运营企业进行监管及核定支付垃圾处理费,受理、核实公众对运营企业的投诉等。运营企业的职责为:负责红线范围内处理设施按照政府论证后的工艺路线投资、建设和运营,负责垃圾焚烧厂规范运行,完成设计垃圾处理量指标,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标准,保证厂内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政府要求运至指定处理场所处理,定期向政府提交运营情况和生产计划等。为此,深圳能源环保公司践行创新模式,建成并运营了南山、盐田、宝安3个焚烧厂,合计规模达到5500吨/日,深圳粤能环保公司和深圳大茂环保公司也分别投资、建设和运营了一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规模合计为1675吨/日),5座处理设施累计投入35亿元资金。
严格监管,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
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推向市场的同时,政府要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以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按照设计工艺和有关规范运营,尽量减少垃圾处理设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真正做到垃圾处理设施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减少新建设施建设阻力,实现垃圾处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深圳市建立健全了垃圾处理监管机制,严格对经营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管,按垃圾处理量及处理质量达标情况核定处理费支付标准,确保设施按规范高标准运营。一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条例规章,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办法》(试行)、《深圳市南山和盐田垃圾焚烧处理厂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政府与企业签订了各垃圾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协议和监管协议。以上办法、细则和协议的制定、签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企业职责、监管内容、执行标准、惩罚细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驻厂人员工作体制,包括值班制度、廉洁制度、巡查记录制度、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等;二是定期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指标特别是臭气指标进行监测,督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不断改进运行工艺,完善环境治理措施;三是通过派驻人员和在线烟气检测手段适时掌握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现场核查垃圾处理量、运行工况、处理质量等;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定期或在厂门口公布烟气排放指标,随时接受公众监督,消除公众恐惧心理,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
综合利用,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一、分流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探索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针对建筑垃圾以无机物为主的性状,深圳市建设之初就实现了建筑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流处理,但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兴建,传统的建筑垃圾堆填处置方式已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为此,深圳市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以企业投资模式建成两座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厂,使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理告别填埋、进入资源循环利用的时代。目前两厂日处理建筑垃圾5000吨,生产标砖120万块,生产砂石料1000立方,产品质量通过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的质量认证,产品入选市发改局、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循环经济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针对餐厨垃圾含水率、有机质高及易腐败发臭性状,2007年10月,深圳市颁布施行了《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餐厨垃圾清运、处理费补贴政策。目前,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已建立,南山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200吨/日)已投产,该处理设施可将餐厨垃圾转化为饲料蛋白粉和生物柴油,有效消除了餐厨垃圾的危害及促进了餐厨垃圾的资源利用。“城市生物质废物处置”项目于2008年列入国家863示范工程,该项目采用“破碎预处理-水热闪蒸-厌氧消化-沼气全量回收”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0吨/天,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开工,其建成有助于构建资源循环型城市生物质废物处置新模式,使传统的填埋、焚烧技术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大大降低,处理效率得以协同提升,处理成本及环境二次污染相对减小,资源回收率大幅提高,开创我国城市生物质废物处理技术和成套化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运用的先河。
二、实现填埋气体的综合利用,既消除了环境污染,又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建成了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3个子项目:其一,填埋气体发电。目前已有8台1000千瓦发电机组投产运营,日发电超过12万度,已累计发电6640万度,每年可消减1.2亿立方米填埋气体;其二,填埋气体提纯制作汽车燃料。该项目每小时可处理填埋气体500立方米,产出优质汽车燃料250立方米,作为填埋场作业设备及垃圾车的燃料使用;其三,填埋气体收集及火炬焚烧。当收集的填埋气体满足发电和制作汽车燃料需要后仍有剩余时,则将剩余部分送至火炬装置燃烧,燃烧效率达90%以上。同时,实施了CDM项目,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CDM项目累计减排二氧化碳当量123万吨。
三、消除简易填埋场环境污染,实现土地综合利用。对玉龙坑简易垃圾填埋场实行就地封场措施,封场后将其开发成群众娱乐性场所——高尔夫练习场,依托此工程案例,编制了国家建设部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研发出填埋气体发电成套化国产设备,填补了国内空白。截止目前,除龙岗区尚有3座简易填埋场仍在使用外,深圳市其余的简易填埋场已全部按此技术规范封场。
产学研结合,促进了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
推行“产学研”合作,建立了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以重大垃圾处理工程项目为纽带,开展垃圾处理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共同推进了垃圾处理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例如,1988年及1999年深圳市分别引进日本三菱马丁机械炉排焚烧和比利时西格斯机械炉排焚烧技术,其中,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与设计院、锅炉企业合作,通过消化吸收技术工艺路线,对设备进行优化改造,研发了适合低热值高水分性状垃圾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其技术在我国及深圳市得到了运用,大大降低了一次性设施建设成本,取得了适合我国垃圾性状焚烧技术的突破;深圳能源环保公司将国外代表现代焚烧处理技术引进并消化吸收,使深圳市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取得了新的跨越,实现了烟气处理标准执行或超越欧盟标准;深圳中联环保、大贸公司采用杭州锅炉厂二段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技术,投资建设了平湖垃圾焚烧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实现了国产化技术的较好运用;经监测,深圳市垃圾焚烧处理的各项排放指标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部分指标达到了欧盟标准。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采用了国际通用卫生填埋技术,对山谷型填埋场填埋工艺进行了实践探索,取得了在人工水平防渗、填埋压实和日覆盖、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等技术进行有效集成,建成了国家建设部示范工程,其“生态填埋处理成套化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另外,我们还先后承担了国家、省、部级等重大科研课题50多项,出版《环保设备设计及控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焚烧处理技术》等专著多部,组织制订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锅炉(GB/T-18750)》、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垃圾卫生填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
政策扶持,促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良性循环
为促进垃圾处理市场化,实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保证垃圾处理产业的良性循环,深圳市出台并实施了系列政策措施。一是2007年出台了《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采用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成功实现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2007、2008、2009年全市垃圾处理费征收总额分别达到4.3亿元、4.8亿元、4.85亿元,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达到93%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二是根据各企业投资建设的焚烧厂建设标准、处理规模、处理标准等边界条件出台了“一厂一价”的垃圾处理费支付标准(110—198元/吨);三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统一上网电价0.58元/度及深圳市填埋气体发电上网电价0.69元/度等政策。
以环境园为依托创建环卫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市民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认知度。
利用环境园创建环卫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渗沥液处理、二恶英控制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沟通交流活动,提高市民对垃圾处理过程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的认知度,逐步消除市民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斥心理。(作者单位: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