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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动力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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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不少的阻力,这些阻力主要有①:一是政府推动机制紊乱。二是企业从事生活垃圾回收、运输以及处理的动力机制亟待加强。三是社会动员机制单一。为保证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处理,必须构建有效的动力机制。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政府动力机制分析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影响深远,从观念到习惯和行为,从生产到流通和消费,从个人到企业和社会,都将与其发生各种各样、或疏或密的关系,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通过政府介入可以显著降低这种交易费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快速发展,这就是政府的动力机制。②(一)确立政府的职能,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近年来,青岛市政府放开了生活垃圾处理领域,鼓励和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行业,以释放政府的投资压力;同时,在垄断行业放宽市场准入,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但是市场化改革不能免除城市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对政府来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动力来自于其内部,即建立对政府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因此,青岛市必须通过立法形式赋予政府

目前,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不少的阻力,这些阻力主要有①:一是政府推动机制紊乱。二是企业从事生活垃圾回收、运输以及处理的动力机制亟待加强。三是社会动员机制单一。为保证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处理,必须构建有效的动力机制。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政府动力机制分析
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涉及面广,公益性强,影响深远,从观念到习惯和行为,从生产到流通和消费,从个人到企业和社会,都将与其发生各种各样、或疏或密的关系,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通过政府介入可以显著降低这种交易费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快速发展,这就是政府的动力机制。②
(一)确立政府的职能,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
近年来,青岛市政府放开了生活垃圾处理领域,鼓励和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行业,以释放政府的投资压力;同时,在垄断行业放宽市场准入,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效率,但是市场化改革不能免除城市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对政府来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动力来自于其内部,即建立对政府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因此,青岛市必须通过立法形式赋予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生活垃圾处理中所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并建立和构建垃圾处理的动力机制,实施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形成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约束力。
随着对外开放的加快和大量外资流入,青岛市政府应当积极为其他社会主体提供各种服务。具体到生活垃圾处理领域来说,青岛市政府有以下三个职能:
第一,创建市场。赋予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资格进行审批,界定市场化模式下适合青岛市情的产权制度。
第二,规范市场。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战略规划,以防止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生活垃圾处理的盲目性;健全垃圾处理法治环境,构建全面而又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事业。
第三,扶持市场。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包括对相关企业的垃圾回收、运输以及处理补贴和税收优惠两个部分;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参与者,应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采取土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和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鼓励相关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市场化。
(二)完善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第一,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③在传统的监督内容之外,进一步拓宽对政府的监督范围和内容,突出对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事业中是否完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分为人大或政协的监督和人民大众的监督。
在人大或政协方面,要做到:一是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把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运行轨道;二是审议青岛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三是人大、政协等部门要发挥检查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功能,对青岛市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在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有过错的部门及其领导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四是青岛市人大要对政府关于生活垃圾治理的经费实施计划认真加以审议,并及时加强监督。
在人民大众的监督方面,充分落实公众参与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在生活垃圾处理中的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一项富民爱民、努力为民的民心工程。在对关于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建立完善“立法项目和立法草案公开征集制度、专家论证制度、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立法草案审议民主旁听制度、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民主评估制度”④等。
二要建立垃圾处理民主参与的信息平台,做到环境信息公开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新闻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与民众相互沟通的信息平台,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政府以及工作人员施加压力。
第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考核评估的量化指标体系,提高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中的实效。如青岛市政府涉及生活垃圾管理的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机构的设立情况、人员配备以及工作经费的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满意程度;政府和部门领导在生活垃圾处理中是否依法决策等具体量化指标;各部门是否根据自己的职能,对涉及到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等。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企业动力机制分析
对企业来说,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本性特征。其参与生活垃圾回收、运输与处理的动力就是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政府为了鼓励其参与生活垃圾的处理会给予其经济激励。

(一)利益诱导机制
第一,在产品生产的源头上,实施清洁生产政策,制定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优先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料进行生产。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促进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使企业产生珍惜环境和资源的内在动力,从而推动企业致力于垃圾的减量化和再循环。对采用其他企业已沦为废物的产品的,对其营业所得给予税收优惠或者免交税收的政策。对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研发和生产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或从生活垃圾收费之中予以扣除。或者运用金融政策,通过银行的优惠贷款或运用证券和债券等融资手段对其给以支持。⑤支持鼓励发展现代生态工业、生态农业,限制有污染的行业进入青岛市场,保证新行业、新产品不对市民的居住环境和海洋环境造成损害;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工业生态群落,利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共生关系来消化废弃物,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一条途径。
第二,在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和处理上,主要是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企业主体市场准入方面,对注册成立生活垃圾回收、运输、处理的企业要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优惠,如放宽注册条件等。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投资主体,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都达到20%。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对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可以给予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效的财税政策。政府加大直接预算投入并采取预算投资和补贴、财政贴息、研发投入等方式加大对垃圾处理重点项目和产业的支持。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改项目及时实施,推广和普及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调低对与生活垃圾处理有关的项目税前抵扣比例,鼓励企业积极从事垃圾处理事业。
发达的金融政策。⑥依托青岛银行,并创建政策性商业银行,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提供期限长、利息率低的政策性信贷资金;吸引社会闲置资金参与,成立青岛市政策性担保公司,为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投资提供风险担保;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组建青岛市投资咨询开发公司,引导资金流向生活垃圾处理之中;出台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政策,对垃圾处理领域的项目由政府或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免于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体系;对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以及其他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给予低于市场利率,偿还条件优于市场条件,且贷款周期长,必要时还可以给予补贴的优惠贷款。
积极培育市场。对垃圾分类回收后,经过二次生产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政策,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再生利用;对购买该类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二)责任约束机制
对从事垃圾回收、运输以及处理的企业实行激励政策时,对其他企业还应当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以促使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赋予企业主体在生活垃圾的产生、回收、运输以及处理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使这种运行成本在内部转化为各主体的成本,从而形成由环境责任约束而产生的动力机制。企业作为废弃物排放者要承担承担减少废弃物排放和进行循环利用的垃圾减量化责任,作为生产者应承担减少污染严重的资源使用,使用可循环和再利用的资源,使无法循环资源得到无害化处置的责任。
(三)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快速发展,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离不开技术进步的支撑。只有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布局企业和产业,才可能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及其对环境的污染,从而达到减少垃圾排放的基本目标。
因此,依靠技术进步必然会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产生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⑦企业可以依托驻青高校的科研实力,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研发基金并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研发的资金投入,以推进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研究;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把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等“三化”建设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研发放在优先位置。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个人的动力机制
普通市民也是产生生活垃圾的重要群体,对于普通市民个人而言,生活垃圾处理的三个过程中真正能够参与进来的就是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阶段和各种政策制定过程中提供建议以及意见。
(一)建立各种制度,鼓励消费者参与生活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建立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促使消费者避免过度的饮食消费,减少生活垃圾排放;对能够回收的饮料容器、电池等物品建立押金返还制度和建立罚金制度,以推动消费者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建立可回收垃圾储值卡制度,对回收的物品设定一定的价值,等将来与产生的生活垃圾费用相抵消。

(二)建立绿色价值观影响机制
将环境教育贯穿于国家的全部教育体系中,以培养全民的环境意识,使人们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持人类持续生存能力的价值观,就会产生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动力;通过新闻媒体普及环境知识,强化舆论引导,特别是应通过公开环境信息,运用典型环境案例进行环境教育;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和旧物再使用等带动消费者参与环保实践,以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绿色产品市场的发展,促进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的良性互动。
注释:
①耿永志,闫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研究.特区经济.2006(3).第365页.
②刘志红.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与对策研究.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
③李延太,张林泉.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中政府的调控作用.甘肃科技纵横.2003(6).
④韦朋余.和谐视角下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及动力机制探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⑤杨代新.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径与动力机制研究.经济丛刊.2008(5).
⑥耿永志,闫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研究.特区经济.2006(3);孙鑫.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研究.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07年.
⑦李蓓蓓.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的构想.经济问题.2006(10).




来源: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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