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为尽快建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推动循环经济发展,5月19日至5月2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何炳华率市法制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经贸局、城市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供销社等部门领导一行17人,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我省东莞市考察学习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现场参观,实地考察,我们深深感到:两市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及规范市场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以城市社区回收站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他们的做法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两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17.5万人,是一个轻工业城市,再生资源相对较为丰富。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从2000年开始起步的,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服务文明生态城市建设出发,大力抓好了社区废品回收站亭和废品加工、
交易市场平台建设,经过努力,投资2000多万元,建立起了社区废品绿色回收站亭810个,废品市场10个,废旧金属市场10个,旧货市场2个,旧货物流中心1个。形成了集废品收购——集散——加工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2006年回收废钢铁45万吨,废有色金属3万吨,废纸3万吨,废塑料6万吨,各种杂品15万吨,年经营额达5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6000多个。
东莞市随着城市工业的快速发展,为该市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提供了广阔的阵地和废品来源。2004年,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后,通过大力整治市场、加快回收系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营,已较好地实现了100%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
二、两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石家庄、东莞两市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地把其作为了创建文明生态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其列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两地市委、市政府按照各自的实际,均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如石家庄市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主管部门(发改委、供销社)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发改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综治办和供销社的领导小组,负责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领导、政策制订、工作推进、考核和日常管理。
(二)制定政策,加强指导。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石家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和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石家庄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废旧物资经营的通知》、《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2个文件。东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及其规范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依据和政策保障。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两市政府都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和细化了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石家庄市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商务处负责研究制定政策,上下沟通,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发
改委负责生产性废金属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资源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市场的消防、治安和非法经营户的清理;市工商局负责统一发放《营业执照》和市场的清查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对无证三轮车的清查处理;市规划局、土地局负责场地规划及相关手续的审批完善;并且明确市供销社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市场的管理。东莞市还明确宣传部门要对废旧物资回收规范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上有专栏,电视上有专题。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管理上,各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并密切配合,较好地形成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四)周密规划,强力推进。政府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居民,培育市场,规范管理”的原则,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网络标识、统一社区回收亭站制式、统一流动回收车辆样式、统一从业人员培训、统一市场建设标准),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在体系建设过程中,按照职能要求,把清理非法经营和不符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标准的回收站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分拣中心、社区回收站亭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并制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完成市场清理整顿和网络体系建设的时间和标准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奖罚制度,强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管理,有序运作。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上,石家庄市的做法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在市区内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的单位及个人由市工商局市场分局统一发放《营业执照》,其他分局、各区工商局、工商所一律不得擅自发放。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在市区内从事再生资源经营收购网点统一由市供销社回收公司统一到市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从业人员,由市供销社回收公司统一招聘,并实行“八统一,四规范”管理,即统一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统一编号,分片管理;统一收购标识;统一人员服装;统一计量工具;统一收购时间;统一收购范围;统一收购指导价格。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地点。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作用,制定从业人员守则,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开展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搞好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
东莞市在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规范化进程中,主要采取了“清、管、堵”三管齐下的办法。“清”,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市场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无照流动摊贩和收购摊点;清理乱搭乱建收购摊点;清理偷盗和销赃摊点。“管”,指
强化经营管理力度。重点做好“五统一”,即统一站点、统一办证、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制度。“堵”,指强力堵塞收购点从事销赃、窝赃、收赃违法行为。较好地保证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规范有序化。
三、几点体会和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河北石家庄市、我省东莞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经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和体会。就其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是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强有力保证。河北省石家庄市,我省东莞市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进程中,一直得到了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两地市委、市政府切实地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其规范管理提高到了作为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并把它纳入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党政领导还经常深入网络体系建设现场调查研究,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批示、指导工作,同时,市政府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资金上也给予了大力扶持,所有这些,对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部门配合、支持,是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前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其管理,是一个综合工程、系统工程、复杂工程,涉及面广,必须通过综合治理。因此,法制、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城市规划、城管、供销社以及社区等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发挥作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其规范管理的强劲合力。才能最终实现目标,获得成效。石家庄、东莞两市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成功经验及其取得的成效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三)社会的参与是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也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过程中,要大力做好其重要作用、战略意义的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良好氛围,保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供销社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是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关键。以供销社为主体部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规范再生资源经营管理,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决定的,从
历史上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供销社传统的经营主业之一,从现实上讲,政府已赋予了供销社的业务主管职能,为政府分忧是供销社的职责。同时,供销社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一个覆盖城乡的网络,有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队伍等优势,是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的,因此,供销社必须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能,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认真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真正发挥出其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主体作用。
当前,市委、市政府已高度重视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并在清府[2007]1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市、县(市、区)镇三级网络体系”的目标要求。为此,借鉴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我省东莞市的经验,我们建议如下:(一)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宏观指导。一是把建立我市市区及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作为一项资源工程、环境工程、经济发展战略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到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发展战略中,加快推进。二是由市政府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法制、经贸、公安、工商、城管、环保、规划、供销等相关部门为组成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划设置方案的审定、批准实施、回收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及工作指导,同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能动作用。三是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布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借鉴石家庄市、东莞市的有关办法,由市政府制定出台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同时,建立相应的督办检查制度,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净化市场。由市政府委托市供销社组建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以公司作为服务平台,负责对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设置规划方案的制定和获批准后的建设实施;对回收网络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市区和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以及各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整治,对符合规定、达到标准的回收经营企业、站点,纳入供销社规范管理范畴,对不符合规定的回收站、点,予以取缔。
(三)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一方面要按照“方便市民,利于回收,集中分拣,治理环境”的要求,在整合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另一方面,要实行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规范
经营的管理,实行“六统一”、“四规范”,即统一网络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从业人员培训、统一计量工具、统一从业人员服装、统一收购指导价格;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地点。市区及工业园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的回收物,统一由市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购并集中分拣处理。
(四)培育龙头,健全功能。鉴于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量不断增多,而交售集散地分散、规模小,不利于环境保护和难以形成强劲市场带动能力的矛盾,为构建完善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龙头,健全市场功能和打造规模经营服务平台,有效发挥市场带动作用,建议市政府通过吸引多种经济成份、社会资金以及外资,规划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中心,负责对市区和工业园区企业的废旧物资以及各回收企业、站、点收购的回收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五)完善政策,建立促进体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对垃圾减量、保护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作用,因此,政府应研究建立有利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促进体系,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要使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向产业化的方向发
展,就必须从整合改造现有回收网络、建立集散交易市场和加工园区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形成用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相连接的回收、集中交易和加工处理的运行网络,从而建立起我市高效、畅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