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广州白云区龙归镇永兴乡的一个山谷之中,距离市中心25km,1992年投入使用,2004年4月进行了封场,13年间累计填埋垃圾总量约为750万吨。填埋场在服务期及封场后均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是一个长期的污染源,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定期监测填埋场周边环境,掌握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缓解措施,以减少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调查内容与评价方法
2.1调查布点
监测断面采样点的布设
(1)背景水体
地表水背景水体,必须保证该处水质不受填埋场的影响。选择在填埋场西南侧,与填埋场相隔1000以上,与填埋场不在同一集雨范围的大山塘水库,编号为S1。
(2)填埋场东北侧地表径流
经填埋场东北侧向西地表径流,最终汇入流溪河。在填埋库区东北侧设一个监测断面,编号为S6。
(3)填埋场渗滤液及其处理设施进出水
填埋场渗滤液及其处理设施进出水是本次监测的关注源。在渗滤液调节池设1个监测点S7。在原有渗滤液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总出水口各设1个监测断面分别为S8、S9。
在渗滤液污水厂出水(现已纳入排水管)下游200m处和污水厂出水下游400m处各布设断面1个,分别为S11、S12。下游设监测断面3个,编号为S15、S16、S17。
在渗滤液污水厂出水溢流渠(即原渗滤液污水厂排水渠)下游10m和100m分别布设断面1个,分别为S9、S10。
基地总出水口下游设监测断面2个,编号为S13、S14。S14监测点下游250m处设一个监测断面,编号为S18。
(4)琏窿水库及其补给区水源、出水
琏窿水库是本次监测的主要敏感水体。在琏窿水库及其补给区水源布设4个监测断面,分别为S2、S3、S4、S5。在琏窿水库出水下游布设2个监测断面:琏窿水库出水下游600m处断面1个为S20,琏窿水库出水下游850m处断面1个为S19。
在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下游、琏窿水库出水下游其他排入关注水体的上下断面及相关村庄设置地表水监测点,包括S21、S22、S23、S24等,其中,S23和S24为村庄水体监测点。在村附近水质较差,在第二次采样时增加四个监测断面,编号为S25、S26、S27、S28。具体见图1。
2.2监测内容
2007年12月4日(枯水期)及2008年6月16日(丰水期)对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相关标准方法。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地表水为:酸碱度(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氨(TN)、氨氮(NH3-N)、总磷(TP)、高锰酸盐指数(CODMn)、汞(Hg)、铅(Pb)、粪大肠菌群,共11项。
由于监测时段李坑污水厂因扩建暂停作业,因此排水渠样点S8-S12、S15-18在第一次采样时无水流,未获得水样;第二次采样时获得S12-S14及S18的水样,因此第一次取得水质数据的采样点共15个,第二次获得水质数据的采样点共19个。
2.3评价方法
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Ⅳ类标准,其中悬浮物指标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水质评价方法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单项水质标准指数法,水质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项污染因子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