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翔安区新店镇发生一起垃圾转运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市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区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绿海鸥了解:
2019年8月初,有市民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新店镇中心卫生院斜对面,泰禾洪门小区西南面(西岩1里7号)有一个垃圾转运点,每天运转垃圾的车辆根本不分类,统统装到了一起,垃圾分类形同虚设”。
得知情况后,翔安区立即组织区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新店镇政府、东兴社区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赶到现场核查取证。
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调取了2019年7月24-8月7日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垃圾转运车存在将已分类垃圾混合收集的行为,现场还发现转运点存在垃圾桶破损、脏乱,地面保洁不到位的问题,市主要领导作出“要顶格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