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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日报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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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海棠区生活

垃圾分类日常督导检查工作


为深入推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响应国家政策,建设美丽海棠;“助力垃圾分类,享受整洁街道”。2024年10月16日,海棠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组对各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考核督导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01

案例一

海棠区金地水木海棠,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金地水木海棠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已制定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方案、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激励督促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已齐全)。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已对生活垃圾分类屋周边环境及内部收集容器进行一天两次的清洗消杀。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6.住宅小区内有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且回收渠道畅通。

7.住宅小区已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8.已每月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9.已每月开展垃圾分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0.已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

11.住宅小区已实行撤桶并点。



02

案例二

海棠区保利财富中心,存在未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保利财富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方案、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激励督促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已齐全)。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已对生活垃圾分类屋周边环境及内部收集容器进行一天两次的清洗消杀。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6.住宅小区内有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且回收渠道畅通。

7.住宅小区已在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栏。

8.已每月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9.已每月开展垃圾分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0.已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

11.住宅小区已实行撤桶并点。


03

案例三

海棠区长基听棠,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长基听棠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方案、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激励督促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已齐全)。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除臭消杀(液)、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5.住宅小区已实行撤桶并点。

6.住宅小区内已设大件垃圾暂存点,且回收渠道畅通。

7.住宅小区已在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8.已每月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9.已每月开展垃圾分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0.已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


存在问题: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内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不规范。

2.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周边环境及内部收集容器进行一天两次的清洗消杀。

3.未建立激励督促制度。


04

案例四

海棠区椰海通超市,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椰海通超市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5.已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6.超市已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7.已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8.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存在问题:

1.未更新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2.未每日早晚定时进行清理消杀,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指南脱落。

05

案例五

海棠区鸿都超市,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鸿都超市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有分类容器、分类投放指南、照明、督导员、监控覆盖、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周边环境及内部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6.已采取有效措施,禁止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7.商超已在垃圾投放点显著位置设置投放指南。


存在问题:

1.未更新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2.生活垃圾责任公示告知牌中有害垃圾清运单位填写有误。

3.未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或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未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参与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工作。

06

案例六

海棠区双福超市,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双福超市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6.已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7.超市已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8.已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07

案例七

海棠区龙江村委会(复查),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龙江村委会(复查)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社区、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示范样板区域创建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村(居)标准;社区、村(居)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成立社区、村(居)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党员“站桶督导”;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系和乡镇、村庄两级联动、成效评估制度、公示榜激励督促制度等相关制度性材料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已齐全)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有分类容器、分类投放指南、监控覆盖、洗手设施、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村居区域内已设置至少一处有害垃圾暂存点。

5.行政村区域内已设置至少一处可回收物回收暂存点。

6.已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7.已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8.已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9.已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

08

案例八

海棠区三灶村委会(复查),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三灶村委会(复查)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社区、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示范样板区域创建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村(居)标准;社区、村(居)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成立社区、村(居)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党员“站桶督导”;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系和乡镇、村庄两级联动、成效评估制度、公示榜激励督促制度等相关制度性材料并加盖公章。(红头文件已齐全)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有分类容器、分类投放指南、监控覆盖、洗手设施、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生活垃圾分类亭周边环境及内部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5.村居区域内已设置至少一处有害垃圾暂存点。

6.行政村区域内已设置至少一处可回收物回收暂存点。

7.已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8.已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9.已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0.已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

09

案例九

海棠区联华超市(复查),存在未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标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问题

我局到海棠区联华超市(复查)对生活垃圾分进行督导,经现场督导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1.已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等相关制度性资料并已加盖公章。

2.已建立四分类垃圾清运台账。

3.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配有分类容器、投放指南、洗手设施、督导员、监控覆盖、照明、垃圾分类责任公示告知牌。

4.已每日早晚定时进行清理消杀,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已配备督导员分时段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

6.已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7.超市已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存在问题:

1.未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或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2.未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下一个阶段

我局将计划继续加大督导力度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

形成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相信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发展

为建设美丽宜居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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