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空记录
分享到
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上环卫作业标准征求意见拟要求海上环卫做好垃圾分类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征求意见稿”提出,海上环卫作业应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要求清捞、清理的垃圾应按照海南省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收集的垃圾应与当地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紧密衔接,应按要求在指定场所分类装卸、暂存与转运;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按相关要求确定清运频次,其他垃圾应做到定时定点、日收日清;收集的垃圾不得混收混运、随意丢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海上环卫作业计划、内容、方式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按服务范围、海岸线特征、气象水文、垃圾产生源特点、垃圾类型等条件合理确定。

“征求意见稿”还对海上环卫的作业等级划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分别做了详细规定。

来源:南海网
相关阅读
环卫在线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22 360hw.cn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详见《知识产权声明》。
沪ICP备19018799号-5、沪公网安备 1101050203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