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请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开启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