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我国在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领域唯一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内本领域学科方向设置较为完整的研究实体、国家在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领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学术交流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推动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领域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基金。现发布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开放课题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范围
本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与污染控制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课题应注重新理论及高效低耗新工艺技术的基础研究,交叉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采用应注意与环境工程学科的有机结合。2021年度拟资助3-5项;资助金额2-5万元人民币,课题经费全部汇入开放课题依托单位,超过5万元的课题实行分年度拨款的方式。申请者可以根据本指南自主拟定申请课题题目,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1.尾矿处理与综合利用
1)尾矿循环利用与污染控制新理论与新技术
2)多组分药剂分子组装理论
3)尾矿污染控制与环境地球化学
2.电子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1)新九类电子垃圾循环利用
2)废旧锂离子电池及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与污染控制
3)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再利用再制造
3.工业废渣处理与资源化
1)工业废渣规模化和高值化加工利用工艺
2)工业废渣低成本、规模化加工装备
3)工业废渣的风险评价及控制技术
二、
课题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申请人必须是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课题的研究。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3.因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所以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开放课题,但可以参加其他人申请的开放课题。
4.开放课题申请人为校外人员且必须有西南科技大学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参加,并作为该课题的校内联系人,负责信息传达、资料收集等,对该课题负有全责;且作为校内联系人只能承担1项在研开放课题,待该课题结题后方可再次合作申报。校外人员承担开放课题不得超过2项(包括主持和参加数)。
5.申请人须根据拟申请课题性质认真填写《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邮寄至本实验室,同时发送与纸质申报书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本次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视课题完成情况)。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6.申请书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开放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批准。
三、工作方式和研究条件
本重点实验室拥有较为完善的分析测试手段。所有仪器和实验室都向科研人员开放,项目获得者均可使用。但使用仪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受仪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四、开放课题的管理
开放课题的管理按照《西南科技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
五、开放课题结题与验收
1.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结题时需:署名本重点实验室的二区区以上SCI检索论文1篇或EI检索论文2篇或联合申报省部级奖项一项;若课题成果突出可追加研究经费。
2.开放课题结束,课题负责人必须向重点实验提交:(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5)工作中用开放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等,由重点实验统一归档或管理。
六、知识产权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本重点实验室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有。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申请专利,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本重点实验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应署名“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Key Laboratory of Solid Waste Treatment and Resource Recycle,Ministry of Education),并标注“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