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云龙区城区道路保洁(路面保洁、机械化作业、绿化带保洁、非机动车摆放、野广告清理、护栏清洗、环卫设施管养维护、垃圾前端收集运输等),立交桥保洁及立面清洗,公共卫生间保洁(含粪便清运),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
环卫作业人员年龄要求
(1)禁止使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
(2)男55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人员数量占承担本项目作业人员总数的比例≥80%。
(3)人员总数最低应满足下表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须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高温津贴、特岗津贴、加班费用等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执行。
2.按采购人要求在每月2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设备(车辆)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3.如投标人为非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单位,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项目所在地纳税,能够满足办公、仓储、停车等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徐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非住宅小区类),且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必须真实,并上报采购人查证,如弄虚作假的,扣除当月保洁费用。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徐州设立车辆停车场。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自有产权车辆停车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