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在响水县解放路小学对面,前几天提前来接孩子,在路边和一环卫工阿姨聊天,聊到这个休息点,阿姨很无奈,说这个点就没给他们休息过,从刚建起来就被所谓的“环卫处工作人员”私自占用,卖过什么古钱币,后来可能被举报,然后就一直闲置,最近又出租给别人开小商店。
请问,这个活动板房属于私人所有?还是国家所有呢?如果是国家所有,这样私自给别人开商店不好吧?这方面有人出面管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