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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呼和浩特3家公共机构获评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8月31日,国管局、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地方申报、部门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3家单位被评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

2017年,呼和浩特市被国家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立足岗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化落实。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6个规范性文件,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范畴,统一进行推动落实。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成立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成为实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者、倡导者和推动者,主动到社区报到,带领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规范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引入有资质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公司,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品、播放公益视频及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形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效运用考核监督约束手段,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将垃圾分类、绿色办公、塑料污染治理、反对食品浪费等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范围,常态对各级公共机构进行考核督导,有力促进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的生活新时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更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级公共机构将充分发挥走在前、做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拓展思维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持之以恒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始终以城市主人的姿态,爱市如家的情怀,勇于担当,率先垂范,为建设靓丽青城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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