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