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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做好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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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应如何做好固废处理: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1)危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根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单位对危废应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不能焚烧、填埋等。项目危废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遵守手续与制度。

    2)危废收集:危险废物需要用专门容器,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必须与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相结合。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和特性。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4)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5)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6)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收运人员出车前应获取废物信息单(卡),明确需收运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做好收运准备,如:包装物及防护装备等。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标签、包装物的密闭状况进行检查、核对,对接收的废物进行确认,符合包装、运输要求时才能接收。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特殊情况下需混装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7)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七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部分图表来源:奉贤环保)

    注:从“清废行动”到《固废法》修订,从蓝天保卫战到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固体废料从以往在环保工作上的“默默无闻”,成为目前国家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可以预见,今后面临的环保压力将越来越大。参看下面实际案例:
     近期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某薄板有限公司、张某某等7人污染环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成都某薄板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300万元;被告张某某等人被判处2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八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案情综述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单位为降低生产成本,由被告人邱某某与张某某先行协商,并报经被告人汤某某同意许可后,在明知张某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决定将被告单位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酸低于正常市场价1800元/吨而以仅支付180元/吨处置费的方式交由张某某处置。

  后张某某安排驾驶员陈某某及押运员李某共同驾驶川F57952的套牌罐车、驾驶员干某驾驶川Z16887罐车前往被告单位装运废酸,后运往由张某某事先联系的被告人潘某某经营的洗石场等处非法倾倒、处置。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16日期间,张某某安排他人从被告单位装运废酸共计4450.20吨。

 如果相关单位还不能从中深刻吸取教训,问责严厉程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学员招募

      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废水处理处置技能培训班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鉴定班(第二期)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新《固废法》和新《水污染防治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决心。为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能力,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工业污染物治理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国新技术信息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工业污染物产生和经营、治理等单位举办“固废处理处置”研修班。诚邀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环保公司总经理、总监、技术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科研院所、水处理、废气治理设备企业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煤矿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2、涉重企业(如电镀、铅蓄电池等)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如食品、城镇污水处理)的环保从业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

3、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及设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国内知名专家设计并授课,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着重解决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突出实用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固体废物处置。

1、固体废物概念及常识

2、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4、固体废物国家政策法规解读

5、固体废物日常管理与风险防范

6、危险废物实验室鉴别

7、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8、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9、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10、工业固废协同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11、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后,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高级)》《工业废水处理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6月12日-6月14日

西安市(6月12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相关费用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高级6800元/人

《工业废水处理工》高级6800元/人

(疫情期间报名缴费8.8折,折后5988疫情结束恢复原价)

(以上含会务、资料、专家、场地、证书工本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凭证。

五、鉴定

鉴定考试说明

通过自学+集中面授的学习形式,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是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是人才就业、公司资质申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有效证件。

名称: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高级)​​

      工业废水处理工(高级)

属性:职业资格证书,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水平评价类,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共139项)

颁发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鉴定机构: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证书查询:http://zscx.osta.org.cn/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丹(微信L3607932449)

电   话:15300216037


来源:生态环境和环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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