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积极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5月20日起,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市容管理工作组牵头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政府在城区及城郊接合部集中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人,争创典范城。
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指挥部市容管理工作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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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启东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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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