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11日,石湖荡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废旧共享单车乱堆放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共清理各类共享单车77辆,对露头违法违规行为打出重拳,加强新生市容环境问题精细化管理。
整治中,中队重点对李塔汇、石湖荡两个集镇主干道以及松蒸公路苗圃路等区际结合部周边废弃和乱堆放的共享单车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搬运、统一保管、后续处理。中队办案人员逐一勘查现场、走访周边居民、调阅监控资料,收集固定证据,力求通过现场蛛丝马迹和技防物防手段将违法违规当事人“绳之于法”。在解决现场问题的同时,中队加强同现场属地居村委的协调联系,加大对类似问题的事前预防和事后管理力度。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止乱堆物”的规定主要为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整治,辖区内共享单车乱堆放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中队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同时聚焦有效执法手段,从源头上对新生市容环境问题进行精细化管理。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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